在一个40多户的小山村里,村书记争取了全村道路硬化的项目,当年投资30余万,总共约1200米。
我人生仕途差点在这个村里翻船,差点丢了副镇长的帽子。事情发生在12年前,我当时26岁,在镇里担任副镇长,挂点洪家村委会,这个小村庄是村委会管辖的一个自然村,都是属于我的苞片范围。
一开始项目进展很顺利,村民也都积极配合,让地的让地,让围墙的让围墙,很快按照工期村里主体已经建设得差不多。
那么问题来了,李村庄150米处有两户村民,虽然离村主体中心比较远,但也是一个村的,也有路过去,如今也在硬化项目之内。
大家就准备按计划硬化,准备一气呵成尽快完工。就在这时,两户村民的其中一户(称为李甲)找到书记说事了,说另一户村民(李乙,生活困难成低保户,脾气暴躁)放话说水泥路打了不让他三轮车走,因为家门口的水泥地是他自己打的,有权不让李甲走,李乙的家在李家家前面。
为什么之前没有这种情况呢?以前李乙也是不让李甲走的,李甲是绕另一条300米的路走,当时路况差不多,就是远点,李甲觉得无所谓,免得与李乙争吵,如今道路硬化了,李甲就想走硬化的道路,所以找村委会说了这个矛盾。
村书记立即去李乙家了解情况,得知原来是3年前一根竹子的矛盾,李甲在路边砍了一根竹子用,被李乙看见了说是他家地上的,李甲则坚持是公共地,为此产生矛盾,从此李乙就不让李甲路过,李甲也深知李乙不好说话,也就不走。
村书记就做思想工作,让李甲大事化小,作价赔偿,但李乙说什么都不同意,说让村里从另外一边硬化去李甲家。
这样村里当然不同意,找到我商量,我也上户去做多次工作,但也没效果,我就在想人与人之间有什么过不去的坎呢?退一步海阔天空。
我就与村里商量干脆这段不硬化,结果李乙就去shangfang,同样李甲也去反映,在shangfang压力下,我与村里做出了一个非常不明智的方案,差点就是违法违纪。
我与村里商定,由村里自有资金将李甲硬化另外一条通道,需要5万元(因为项目资金不包含这块,同时没有村内道路宽,造价要小),我们一致认为,只要坚持一个原则钱用在群众身上就没问题,最多算浪费可惜了,也实在没有办法。
这个消息一出来,绝大部分村民可看不惯了,纷纷向村书记提出抗议,并到县Jw反映情况,县Jw及时派出调查组调查,并查了会议记录,并现场核查,确定属实后及时进行了纠正。
因为还没有开始建设,也没有私心,县Jw的同志就找到我谈话,说这件事情一旦发生了事实,你这个副镇长就当不了了,你将造成集体资金浪费,数额较大。
我还挺委屈说这是给村民修路,县Jw同志说你的情况我们都了解清楚了,给村民修路事实,但是已经一条就够了,你们如今再打一条就是浪费,集体资金也是钱,不能挥霍。
鉴于你们xingfang压力也大,我们也回去与xingfang部门沟通,让他们回复李甲李乙,要修路先把矛盾解决好,同时你们也再去做工作,把路先停一停,等他们解决了纠纷再建。最后,县Jw同志把我和村书记批评教育了一番,这个事情就算了解了。
按照他们的意思,我们又上户去做工作,这次我们硬气了一回:你们自己不解决好矛盾,路就暂时不修,什么时候想通了什么时候修,不过一个月后就要验收了,这部分工程量就要减了,以后也没有项目为你们修路了。
事情这么一反转,村民集呼解气。
“不能这样惯着他们”
“李甲李乙都不是好东西”
“李乙太霸道了,我都吃了他不少亏”
“集体资金要用在刀刃上,抽水泵都没买呢!”
村民纷纷议论。
一个星期以后,两人同时找村书记说解决好了,村书记让他们当场写下保证书,并让村民见证,之后路也帮他们修好了,估计县xingfang局也批评了他们。
我和村书记也因为村民的反映而及时制止了这个决议,没有造成更大的影响,否则我就不是副镇长,村书记也不是村书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