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慕嘉“拒绝”了黎光的表白。
随后,两个人在一起喝了顶级红酒,度过了一个美妙的夜晚。
喝得烂醉的李慕嘉,被黎光带回了公寓。
第二天早上,李慕嘉悄悄离开,若无其事地去上班,反而是黎光着急了。
黎光质问李慕嘉:
“走都不知道打个招呼是吧?”
李慕嘉平静地回答道:
“你不是在睡觉吗?咱俩又没发生啥,又没有一夜情。”
李慕嘉越是回避她和黎光的感情,黎光就越是对她欲罢不能。
黎光哄骗年轻小姑娘,李慕嘉就用“欲擒故纵”回击他,两个人互相博弈,都不是省油的灯。
《一路朝阳》李慕嘉的手段有多厉害?三个男人为她痴迷,才明白她为何抛弃丁之谭,拒绝赵临冬,偏偏选中了黎光。
丁之谭“淘汰出局”丁之谭是李慕嘉的初恋男友。
两个人从大一就开始谈恋爱,交往了6年。
毕业后,丁之谭父母凑了50万,给小两口买婚房。
李慕嘉交给丁之谭一张卡:
“我妈听说咱们要买房,资助了5万块钱。
我妈说了,男方家倾囊而出,女方家也要竭尽全力。两家合一家,这才是一心一意过日子的态度。”
丁家卖掉老房子,才有了50万,是真的倾囊而出,李家却并非是“竭尽全力”。
李慕嘉只用5万块,就想和丁家“两家合一家”,暴露了她着急扎根在大城市的野心。
李慕嘉说:
“我不加名字!我跟你说了,我不在乎!要不然这样吧,到时候我们有钱了,在北京要是有个大房子,就把最好的一间,留给我妈,把她接到北京来住。”
丁之谭很感动。
而实际上,李慕嘉的善良和大度,都只是表面功夫。
李慕嘉如果真的善良,就该提议将双方父母都接过来住,毕竟丁家出了50万,把养老本都搭进来了。
李慕嘉多次向丁之谭提起,要接母亲过来,可见她给母亲留卧室的想法,不是随口一说。
丁之谭想到了自己的父母,心里很不是滋味,他说把双方父母都接过来,李慕嘉才意识到是自己自私了,赶紧表示同意。
很明显,在这段感情里,丁之谭是“被动”的那一方,主动权一直掌握在李慕嘉的手里。
李慕嘉坚持不在房本上写自己的名字,源于她在这段感情中的底气。
丁之谭对李慕嘉百依百顺,早就被李慕嘉拿捏得牢牢的。
丁母曾经抱怨过,只要李慕嘉有需要,丁之谭就会很听话地跑过去,召之即来挥之即去。
李慕嘉不担心自己的5万块会打水漂,她对田蓉说:
“小丁,他永远都会嫌给我的不够多。”
丁之谭为了多赚点钱,把50万拿去炒股,赔了一半,李慕嘉知道后,狠心逼自己和丁之谭分了手。
分手的原因,不仅仅是因为丁之谭没钱了,买不起房子了。
毕业后两个人的差距越来越大。
丁之谭安于现状,不求上进;而李慕嘉玩命往上爬,连约会的时间都不愿意浪费在丁之谭身上。
丁之谭想要见李慕嘉一面,还要苦苦哀求李慕嘉。
这样的感情,明显是不对等的。
丁之谭比李慕嘉入职早,他给李慕嘉写过一份职场入门手册,李慕嘉发现手册内容根本不适用于她的工作环境。
李慕嘉悄悄收起了那本册子。
《一路朝阳》剧中的这个细节,暗示了两个人的差距,他们不再是一个阶层的人,丁之谭的“深情”,对李慕嘉来说,已经没有用了。
李慕嘉需要的,是可以提携她,帮扶她,让她一路往上爬的“贵人”。
李慕嘉拒绝赵临冬的真相赵临冬是金达的大客户,北方置地集团的“小赵总”。
赵临冬挺拔俊朗,待人温柔,出手阔绰,乙方多要100万,赵临冬直接摆摆手:
“给他就好了。”
这样的优质男人,可遇不可求。
赵临冬对李慕嘉的工作态度很满意,几乎是对李慕嘉一见钟情,李慕嘉也对赵临冬动心了。
李慕嘉问吴剑秋:
“那个男人是谁啊,为什么有权力替北方置地做100万的主?”
吴剑秋告诉李慕嘉,那是北方置地董事长的亲弟弟。
吴剑秋意味深长地说:
“赵临冬他呢,就是特别热血,但有的时候就是有点冲动,赵总还老跟我说呢,给他介绍一个好一点的女孩吧,管管他。”
吴剑秋突然做起媒婆,是得到了赵临冬的指示。
赵临冬对李慕嘉很感兴趣,才会让吴剑秋试探李慕嘉。
李慕嘉一点就透。
李慕嘉当时还和丁之谭在一起,她以自己有男朋友为由,拒绝了吴剑秋。
吴剑秋劝她:
“有男朋友怎么了?这么好的条件,你就不心动?有男朋友而已,又不是结婚了,多一个选择多好啊!”
李慕嘉答道:
“心动啊,心动才更要控制住自己,不给自己选择的机会。”
李慕嘉对赵临冬有好感,也只能把这份好感扼杀在萌芽里。
李慕嘉不选赵临冬,不仅仅是因为丁之谭。
赵临冬喜欢李慕嘉,却不自己来追,而是让吴剑秋牵线,把感情当交易,不够尊重李慕嘉。
李慕嘉如果就这么轻易答应了赵临冬,以后也不可能得到赵临冬的珍惜。
赵临冬条件很好,李慕嘉也很清楚,和这样的男人在一起,自己不会有地位。
比起卑微地讨好赵临冬,还不如抓住丁之谭。
丁之谭起码对李慕嘉死心塌地,甘愿为李慕嘉付出,把李慕嘉捧在手心里。
于是李慕嘉很清醒地克制了自己对赵临冬的幻想。
讽刺的是,赵临冬和李慕嘉的“绯闻”,李慕嘉并没有去澄清。
李慕嘉才入职,没有在金达站稳脚跟,她很需要一个靠山,哪怕这个靠山是假的。
田蓉“碾压”李慕嘉李慕嘉和丁之谭分手后,过上了奢侈无比的生活。
住高端出租房,买昂贵的生活用品,穿名牌衣服,连内衣都是4000块钱一套的。
田蓉看着李慕嘉的转变,觉得不可思议。
《一路朝阳》田蓉问李慕嘉:
“你可真舍得啊,内衣都买这么好,你穿给谁看?你有钱买这么好的内衣,为什么不买房子呀?”
李慕嘉入职第一天,就刷信用卡给自己买了一双2850元的高跟鞋。
李慕嘉的消费观,让丁之谭很有压力。
丁之谭会炒股赔钱,有一部分原因是受到了李慕嘉的刺激。
李慕嘉在大城市虚荣消费,李母还在老家住着漏雨的房子。
有够讽刺。
李母不舍得花钱找人修房顶,自己爬上去修,结果摔伤了膝盖,住进了医院不舍得花5万元的手术费。
李母单身一个人把李慕嘉带大,舍不得吃舍不得穿,她的穷苦,和李慕嘉的光鲜亮丽,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李慕嘉把自己包装成了大城市的高级白领,昂贵的呢子大衣和高跟鞋,以此来满足自己的虚荣心,也可以钓到更有钱的男人。
田蓉苦口婆心,劝李慕嘉控制消费,攒钱买房,李慕嘉一再推脱。
李母给了李慕嘉10万的存折,让李慕嘉付首付买房,钱不够的话,家里的亲戚也愿意借给李慕嘉。
李慕嘉拿着这笔钱,迟迟没有买房的意愿。
田蓉逼着李慕嘉去看房,李慕嘉很不耐烦地骂了田蓉,说到底,李慕嘉的骨子里,还是认同男人买房的思想。
李慕嘉想要跨越阶层的方式,也是通过男人和婚姻。
错过了赵临冬后,黎光无疑是最让李慕嘉满意的对象。
李慕嘉和黎光“有始无终”黎光的条件,比赵临冬更优越。
赵临冬只是老总的弟弟,黎光却是真正的大老板。
黎光有在商场上拼杀的能力,有独掌大权的野心,也有清理对手毫不心软的果断。
李母的5万手术费,黎光暗中就找人付了,成功打开了李慕嘉的心门。
《一路朝阳》黎光向李慕嘉表白:
“李慕嘉,你很聪明,应该知道这么晚我特地过来看你,是代表什么。
但我要声明一下,首先呢,我离婚了。目前处于单身状态。其次呢,离婚之后我确实是,找过女朋友,但是都好聚好散。
我活了四十多岁,我看过很多,亲身也经历很多,其实我早就明白,很多事情要随缘的。可唯独你,我很努力地尝试着去抗拒,但我却放不下。”
黎光这番话,乍一听是深情款款,实际上是高高在上,满满的优越感。
黎光大晚上来见李慕嘉,他把这当成了对李慕嘉的“恩赐”。
从心底里,黎光就觉得李慕嘉和他的身份是不匹配的,他这样日理万机的大老板,来见李慕嘉,李慕嘉应该感到荣幸。
黎光坦白了自己的感情经历,却没有说自己有没有再婚的打算,是不是准备进入一段稳定的感情中去。
更绝的是,黎光还特意强调:
“我的时间也是不可逆的,对于一个四十不惑的男人来说,我的时间成本,它的宝贵,并不亚于你的青春。”
一个四十多岁的老男人,对二十岁的小姑娘连哄带骗,还要说两个人的时间一样值钱,这就是在耍流氓。
黎光表白完,就飞去国外谈生意,把李慕嘉晾在了一边,没再主动联系李慕嘉。
李慕嘉心里七上八下,她早就喜欢上了黎光,却没有贸然答应黎光的追求,这正是她的精明之处。
黎光对李慕嘉不够认真,李慕嘉也用漫不经心的态度回应黎光,玩了一手欲擒故纵。
黎光问李慕嘉,考虑得怎么样了,李慕嘉犹犹豫豫地答道:
“我考虑过了,算了。瓜田李下,公私不分,工作不好展开。”
李慕嘉这句话,看似是在拒绝,其实是暗示了自己对黎光是有感觉的,不能在一起不是因为不喜欢,而是因为工作不好展开。
很显然,李慕嘉是在等黎光更认真的表态。
李慕嘉没有答应做黎光的女朋友,却和黎光喝红酒喝到大醉,睡进了黎光家里。
李慕嘉如此精明的一个人,怎么会随随便便宿醉?
李慕嘉为了推进自己和黎光的关系,已经没有底线了。
《一路朝阳》黎光老谋深算,李慕嘉心有城府,各怀鬼胎的“爱情”,注定了不会有好的结局。
嫁有钱男人跨越阶层,还抱着这样念头的女人,是时候清醒了。
很多时候,男人比女人还现实,对于黎光这种离异大老板来说,婚姻不是港湾,而是隐患,比起婚姻,他更想要的是自由。
李慕嘉惨遭黎光抛弃才会懂,田蓉让她婚前买房,是真的为她好。
李慕嘉的堕落,早就埋下了伏笔,她迫切想要进入上流社会,才会抵挡不住黎光的魅力。
有些圈子,强融的结果,就是头破血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