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讨论了好久的高空抛物案判了,出乎很多人的意料,这位高空抛砖的男子直接被判死刑了。判决一出,有的人拍手称快,有的人则觉得惋惜,两条人命就这么消失了。此事值得我们反思。
首先我们来看一下事件回顾。2023年6月,28岁的女子娄某在吉林省长春市一夜市小吃街被周某从高空抛下的砖头砸中,不幸离世。经过调查,发现抛砖男子此前还曾在高楼向外投掷两桶5升桶装水、三罐未开封可乐,砸到另外二人。同年12月13日,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周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经高院审核后,今天,该男子已经被执行死刑。
根据检方指控,被告人周某(2000年出生)因不能自食其力,产生厌世、仇视社会情绪,遂预谋采取从高层建筑物上多次投掷砖头等物品的方式,以戕害地面不特定人员生命。6天时间内,周某先后向地面投掷了两桶5升桶装水、3罐未开封可乐、8块砖头,砸中楼下小吃街3名食客及摊主,致1死1伤。
最终,此人被依据刑法第115条,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死刑。法条原文如下:
第一百一十五条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显然,此人是按“以其它危险方法致人死亡”,顶格判处的死刑,顶格判处的原因在于他毫无悔过之心,“周某(庭上)说就是想死,又不敢往下跳,就想砸死别人来求死,6天扔了十几次。”如果他当庭有悔过表现的话,大概率不至于顶格判处。
这件事非常值得我们反思。
第一:为什么一个刚刚24岁的年轻人,就厌世到这种程度了呢?
24岁,正是人生中最美好的时候,有希望,有精力,为什么这个年轻人,却一心求死,还想拉个垫背的呢?他的人生经历是怎样的?在网上这个话题,找不到什么有用的信息。不知道是压根没有人关心,还是因为种种原因没法讨论。总之,这是一个值得我们深思的问题。
第二:为什么在前几次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时候,相关部门没有及时处理呢?
根据媒体的报道,前几次没有致人死亡的时候,就已经有人报警了。但是事实上,直到砸死人警察也没找到高空抛物者,还是该男子自动去投案的。换句话说,如果他不去自首,大概率警察可能是真的找不到。这意味着高空抛物随机杀人,很可能会发生在任何一个城市,这关系到很多人的生命安全。因此不得不重视。
第三:如果高空抛物者是女的,被砸死的是男的,会判死刑吗?
如果是这种情况,在当代中国的司法环境下,大概率不会被判死刑。前几天不是有过一起疑似报警跳水自杀弄死警察的,连被调查都没有吗?所以高空抛物几乎是伪抑郁症女性的完美杀人方法了。一是大概率找不到,二是找到了哭一下不是故意的就死不了。所以非常适合。
总而言之,这件事,并不是简单的一个独立案件,它背后折射出的社会现状,值得人们深思。
赞同请转发,喜欢本文的话,欢迎关注活在信息时代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