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至2025年年底

薪税保人力 2024-08-07 14:58:15

近日,经江西省政府同意,江西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4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的通知》,明确对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技能提升补贴等政策实施进行规定。

一、延续实施阶段性降费率政策

即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至1%的政策延续实施,其中用人单位费率0.5%,职工个人费率0.5%。

二、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

参保企业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含12个月),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5.5%,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可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60%返还。

自2024年1月1日起,恢复劳务派遣单位享受稳岗返还政策。

1、劳务派遣单位申领提示

劳务派遣单位2024年享受稳岗返还政策,需主动向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并做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的分配:

(1)对涉及被派遣劳动者的部分,劳务派遣单位需全额拨付给实际提供岗位并承担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的用工单位。

(2)派遣到机关事业单位的劳动者不在稳岗返还政策覆盖范围之内。

(3)对涉及其余自有员工部分(含依法开展承揽、外包业务招用的劳动者),由劳务派遣单位全额享受。注意:劳务派遣单位未按规定使用和拨付稳岗返还资金的,需退回未使用和拨付部分,并取消下一年度申领资格。

2、申领渠道

(1)“免申即享”,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采取后台数据比对方式,直接向符合条件的参保单位精准发放稳岗返还。

(2)主动申领,可通过江西人社网上办事大厅线上渠道,或线下前往失业保险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窗口申领稳岗返还。

稳岗返还资金用途由原来的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稳定就业岗位四项基础上,增加了可用于降低生产经营成本的用途。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中小微企业实施。

三、延续实施技能提升补贴政策

继续放宽技能提升补贴政策参保年限并拓宽受益范围至2024年底,参加失业保险1年以上的企业在职职工或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取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按照初级(五级)1000元、中级(四级)1500元、高级(三级)2000元的标准申请技能提升补贴。

申领要点提示:

(1)每人每年享受补贴次数最多不超过三次,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只能享受一次。

(2)已享受同一职业(工种)高级别证书技能提升补贴的,不再享受低级别证书补贴。

(3)技能提升补贴和职业培训补贴不得重复享受。

申领渠道:可通过赣服通、江西人社网上办事大厅等线上渠道,或线下前往失业保险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窗口申领技能提升补贴。

四、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

持续做好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费、价格临时补贴等保生活待遇发放工作。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为其代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费,职工大病保险费从其医保个人账户中按月扣除。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补发失业保险金期间,应按规定为失业人员补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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