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一物业被罚2万元!

沧州城你不知道的事儿 2024-09-05 10:54:25

近日,河北省人民政府网站“行政执法公示平台”发布了沧州市运河区南环中路街道办事处于8月29日作出的“沧运南环罚决〔2024〕1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8月6日,沧州市运河区南环中路街道办事处日常巡查发现沧州市盛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在沧州市运河区塞纳左岸住宅小区4#楼1单元6层601号未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制度,共缺少2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经初步调查,沧州市盛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的行为涉嫌违反了《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第四条第一款的规定。沧州市运河区南环中路街道办事处依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的相关规定,对沧州市盛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处以罚款2万元。

来源:河北省人民政府网站

0 阅读:76

沧州城你不知道的事儿

简介:“沧州有力量、有温度的自媒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