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任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任丘市人社局)了解到,任丘一男子牛某因拖欠工人工资屡教不改,被判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涉案人牛某在任丘市经营一家工厂。2022年年底,任丘市人社局接到举报:牛某拖欠工人工资。任丘市人社局经审查确定举报属实,牛某拖欠工人工资总额达24万余元,当即向牛某下达了限期改正通知书。没想到,牛某不仅未按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支付工人工资,反而选择了逃匿。
2023年1月,任丘市人社局以牛某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依法将此案移送公安机关处理。次月,牛某被抓捕归案,供述了其拖欠工人工资并逃匿的犯罪事实。
今年4月,任丘法院开庭审理了牛某拖欠工资一案。承办法官认为,牛某拖欠劳动者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且选择逃匿,其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事实成立。
近日,任丘法院对此案作出判决:李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成立,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处罚金5000元。责令牛某如数支付所欠工人工资。来源:沧州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