炒作教育的惩戒权,本身没错,理论上双手欢迎,但行动上一定要慎重!

雨哥港历史 2020-05-24 14:47:07

关于惩戒权的问题,我认为目前实施大为不妥。如果草率实施,那造成的后果可能让家长,社会和教师更为难堪,而且勿用置疑,老师将是最终的受害者。因此,基于对我们辛勤园丁的爱护,我认为,目前把惩戒教育可以先作为一个讨论的热点,在全国先讨论起来,造造势也能起到强化认知和郑重对待的舆论氛围。

所谓目前不急于考虑实施,我认为有以下几方面的问题没有完全澄清。

首先,是全社会人的认识,还没有到达实施的高度。其实谁都知道,现在的孩子是家庭和社会宠坏了。可是,这一点有哪个家长是心甘情愿的承认呢?他们明知把孩子宠坏了,虽嘴上承认,可是虚荣的攀比心理,却使得他继续地给孩子物质上的不断支持。宠孩子的心理是很难被改变的。所以,要说惩戒,从心理上是很难被认可的。尤其是一些爷爷奶奶辈的,你要惩戒他孙子,那他们无疑是敢跟你拼命的。

教育上的任何一种改革,要一实施赴来很难。这如同改变国人的认知一样,不是一朝一夕就能改变的。东南亚的泰国,菲律宾,以及新加坡等国,至今还保留着鞭笞制的惩戒习惯。那是那里的人们的思想早已认知了的,并且是行之有效的惩戒方式。因此,即便是新加坡的三鞭子,还要打得皮开肉绽,大家也认为这没什么不妥,反倒以后是合情合理之事。

所以说,在中国目前想实施惩戒教育,只能让国人产生更加负面的抵触情绪。况且,在这种情况下仓促实施,难免无疾而终。

再次:惩戒的方式,惩戒的力度,还有由此而引发的不同结果,都该怎么应对,怎么评价,这些问题还都需要明晰地规定。针对惩戒,在什么情况下,采取什么方式,老师要掌握什么力度等,这些都是些让老师无法准确把控的。比如古代老师的戒尺击掌,戒尺的规格,学生犯错的程度。什么样的错可以打几下,力度要有多大,谁来规定?打了之后家长心疼来当校闹,法律层面的责任谁来负呢?

所以说,对教师来说,明不正则言不顺。出师无名之事宁可不为,也不能落个被口诛笔伐的客观效果。

人都有护犊之心。在教言教,我真的不忍心再看到教师被处理的新闻事件发生了。人们炒作教育的惩戒权,本身没错,也是传统教育良知的回归。理论上我们双手欢迎,但行动上我们要慎重,观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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