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拍女同学大腿被抓现行,后果很严重,多年的学白上了。
3月16日,桂林理工大学的教室里,一位好奇的男同学用手机偷拍坐在其身后上课的女同学,被旁边同学看到并拍下视频,事发后,迅速引起校方重视,经过核实和与双方同学谈话,最终学校决定对该名男同学进行严肃处理。截止3月20日,据该校宣传部人员表示,该名涉事男同学已退学。视频一经曝光,对于此事网友给出了不同的看法。
反对者认为,偷拍者是不对,但也不至于被开除那么严重。学校应给其一次机会。否则对该同学会造成心理障碍。与此相反赞成者认为,偷拍女生的行为太可耻,会对女生产生心理阴影,这个男同学太坏太变态了,开除是他应有的惩罚,走到这一步完全是他活该,学校做得对。
客观来说,偷拍女生究竟是否应该严肃追究?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第六款,偷拍,偷窥,窃听,散布他人隐私,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下罚款。同时,《民法典》第1032条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隐私权。
因此,我们可以确定,偷拍别人隐私部位,不仅违法,还应当受到相关法律的制裁。然而据该男同学所说,他是帮同学拍摄,当时同学说该女生的腿好看,所以才拍的。就是说他是在拍腿,而没有拍隐私。
关于拍腿算不算拍隐私,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表示,如果该同学仅仅是拍摄侧面,或者是大长腿这个就不涉及隐私部位,只是从道德角度,不妥,并不构成违法。倘或故意拍摄女同学的隐私部位,就涉嫌侵犯他人隐私,属于违法行为。
然而,从照片中我们可以看到,男孩所处位置比后面女孩位置要略低,而手机放置于坐凳上拍摄自然也略低于女生的大腿往下部,这个角度拍摄难以让人不认为是在拍摄裙底,而不单单是拍摄其他。所以意图就比较明显,涉嫌违法。
而对于学校,学生发生违法行为,不仅仅伤害了当事女同学,也伤害了同堂听课的其他同学的情感。对于害群之马,如不加以严惩,后果难以估量。
所以对于偷拍隐私,学校采取了零容忍态度。
偷拍会受到道德审判,甚至法律惩罚。但是有关偷拍的新闻却从没有断过。究其原因还是变态心理在驱使。
那么,为什么会有这种偷拍的心理呢?心理学专家表示,偷窥是一种心理疾病,而偷拍心理属于偷窥癖,是一种窥探异性隐私来满足自己性心理的变态症状。这种人会相对于正常人不受环境的阻隔,花心思想办法实施偷窥。这种心理障碍带有一定的强迫症的性质,会纵容成瘾。有偷窥倾向的人,要深刻自我认识,多汲取正能量,摒弃恶习。否则,会悔恨终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