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批药店禁售右美沙芬,7月起执行

曹洪安康 2024-05-12 03:35:46

5月7日,国家药监局官网获悉,国家药监局、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共同发布《关于调整精神药品目录的公告(2024年第54号)》。

其中明确,今年7月1日起,将右美沙芬、含地芬诺酯复方制剂、纳呋拉啡、氯卡色林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目录。

有业内人士认为,右美沙芬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目录后,或将对该药品市场产生影响。

中康CMH数据显示,全国零售药店右美沙芬同通用名产品2023年市场规模为2.78亿元,涉及多个药厂及产品。

来源:中康CMH

01右美沙芬监管再升级

右美沙芬,全称氢溴酸右美沙芬,是一种中枢性镇咳药,主要有片剂、胶囊、糖浆等剂型,常用于治疗各种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咳嗽。

若按医嘱服用可以起到镇咳效果,没有明显欣快感,也不会成瘾。但大剂量服用时,右美沙芬就会像吗啡一样,作用于中脑边缘系统中阿片受体,从而引起欣快感和成瘾。一次5片、10片使用,就可能产生欣快感,时间一长,就成瘾了。

右美沙芬片有个别名叫“傻子乐”,意思就是吃多了像傻子一样成天乐呵呵的,长此以往人就真的变傻了。

在很长的一段时间内,右美沙芬一直都作为非处方药在市面上进行销售、使用。直至2021年12月,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公告,将氢溴酸右美沙芬口服单方制剂由非处方药(OTC)转换为处方药(RX),按处方药管理,并删除了“长期服用无成瘾性和耐受性”的表述。

2022年11月,国家药监局发布药品网络销售禁止清单(第一版),右美沙芬口服单方制剂被列入其中。

而此次再将右美沙芬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目录,监管的力度再上一个台阶。

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要从事第二类精神药品零售业务,需经所在地设区的市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且为实行统一进货、统一配送、统一管理的药品零售连锁企业。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

安徽药监局在官网互动交流时进一步提到,要申请零售第二类精神药品需要满足的条件有:1.企业依法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2.零售连锁企业门店数量应不少于15个;3.企业近两年内无违规经营假劣药品,未发生过特殊药品被盗和流弊问题;企业以及其工作人员最近2年内没有违反有关禁毒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

02药物滥用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

2023年南风窗一篇《药物滥用,正在攻陷年轻人》的文章让人触目惊心。

文章中揭露了一批青少年,或是因为偶然又或是心理问题,因为od(药物滥用)形成了一个个圈子。他们把右美沙芬叫做“右美”“小美”,复方曲马多片通常叫作“多多”,普瑞巴林被叫作“pr”或者“普瑞”。

某od群用户的用药讨论‍,来源《南风窗》

更可怕的是,即使各方围堵,时至今日青少年磕“右美”的情况仍然令人忧虑。就在微博话题#右美#中可见,不少人分享磕“右美”的情况,甚至求购的信息。

截自新浪微博

据中国新闻周刊报道,近期成都新都公安大丰北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一小区内4名未成年人存在滥用右美沙芬片的违法情况。其中三名人员被民警查获时手舞足蹈、精神亢奋,另一名人员张某躺在床上呈现神志不清、认知模糊的状态。较为清醒的许某称,现场四名人员为朋友关系,之前几人在房内配合白酒分别口服了14至28片不等的右美沙芬片。

事实上,不止右美沙芬,复方地芬诺酯片、复方曲马多片、氨酚曲马多片以及依托咪酯注射剂等等,都出现了药物滥用的问题,且滥用人群以青少年为主。

在此我们呼吁,作为医药行业的从业者,要时刻秉承初心,清晰认识超剂量、超范围使用药品的危害,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传播安全用药的重要性,一起向向药物滥用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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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洪安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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