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路边捡到受伤小猫,不吃猫粮只吃肉,林业局: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辉常开心 2022-09-18 01:29:17

辽宁,一女生捡到一只受伤的猫,便带回家好吃好喝伺候,不料却发现这只猫不吃猫粮只吃肉,看到猫身上的豹纹纹路,女子感觉不对劲,联系林业部门后才发现原来这竟是一只“越狱”的豹猫!

这只豹猫名叫虎妞,是林业部门专门饲养的,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这只豹猫偷偷逃了出来,腿受伤了,刚好被女子捡到。

不得不说,女子的运气太好了,随手一捡就捡到一只豹猫,更幸运的是女子及时联系了林业部门将豹猫送回去,豹猫身体没有出现问题。

一些国家保护动物,我们很多人可能并不认识,也不知道如何饲养,若女子捡到豹猫后没有及时联系林业局,而是将豹猫出售转卖,或因饲养不当让豹猫出现个闪失的,那后果将很严重。

根据《刑法》 第三百四十一条 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捡到豹猫是运气,但若对猫动了歪心思,就可能给自己带来灾祸,女子及时联系了林业部门的做法是正确的。

而北京的一女子就不那么幸运了,北京一女子去门头沟一野山上玩,发现一株漂亮的野花,女子对花有所了解,于是便摘回去养殖,在网上查了这株花的情况后又把这株花的特别之处和来历发到网上炫耀。

可让她没想到的是,第二天民警便找上了门,因为她采的这株花不是普通花,而是国家二级保护植物槭叶铁线莲,这种植物生活在山崖边上,一旦被摘下,存活率为0。

女子摘下这株花后,没有及时上报林业部门,而是私自养殖,第二天花就枯萎了,因为女子的采摘行为导致花没了,其行为已违法。

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 违反森林法的规定,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及其制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目前女子已被刑拘,她将为自己的采摘行为付出代价,尽管她已意识到自己的错误,但已经晚了。

这两件事都是近期发生的新闻,同样是国家保护动植物,两个女子的做法解截然不同,结局也大不相同,一个幸运,一个悲剧了。

作为普通人,很多国家保护动植物我们或许都不认识,但在遇到自己不认识的动植物时,可以进行网上查询,拿不准的,也可以及时联系林业部门确认,切勿私自处理。

出门在外,我们要谨记:路边的野花不要轻易采,捡到的小动物不要轻易伤害!漂亮的花只可远观,不可亵玩,没见过的小动物要好生保护。保护动植物,就是保护自己!

对于此事,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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