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烟“上头”更“上刑”!广西一法院审理并当庭宣判一起贩毒案

案图索骥 2024-06-08 09:16:50

“比普通香烟带劲”

“越吸越上头”

……

近年来,一些不法分子为牟取暴利,在香烟和电子烟里面加“料”,让人一吸就欲罢不能,这种所谓的“上头”烟类产品,其实是穿上了“伪装衣”的新型毒品。

6月4日,桂林市象山区法院依法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一起涉依托咪酯贩毒案,被告人秦某某犯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公诉机关指控

2024年1月9日晚,被告人秦某某电话联系购毒人员周某某,问其是否需要购买疑似毒品的电子烟,周某某表示同意。尔后,周某某将现金交由秦某某用于购买疑似毒品的电子烟。在明知依托咪酯被列为精神药品进行管制的情况下,秦某某从他人处购买到2支疑似毒品的电子烟并将其中1支贩卖给周某某。

交易完成后,秦某某、周某某被公安机关分别抓获,现场从秦某某处缴获电子烟1支;从周某某处缴获电子烟烟弹1个(经检验,均含有依托咪酯成分)。秦某某归案后坦白认罪。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

被告人秦某某违反国家毒品管理制度,明知是毒品依托咪酯而予以贩卖,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一款、第四款的规定,构成贩卖毒品罪。公诉机关指控成立,本院予以支持。综合秦某某犯罪的事实、性质、具有累犯、认罪认罚等量刑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

,时长03:45

依托咪酯于2023年10月1日正式被列入二类精神药品目录,非法吸食、持有、贩卖依托咪酯都将按涉毒违法犯罪处理。

不法分子将依托咪酯添加进电子烟弹,一旦吸食,会让人达到短暂的“上头”快感,极易让人形成依赖,大剂量吸食还会影响吸食者的情绪、思维和行为举止,对脑部神经造成不可逆的损害。

广大群众要提高警惕,含有依托咪酯的电子烟弹是毒不是烟,切勿被“上头电子烟”所迷惑,不可因好奇或者追求刺激而触碰法律的红线,上头是真,刑罚更是真。

来源:桂林市象山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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