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不出大的意外,今年的伤残军人优待金还是要继续提高,官宣只是时间上的问题。起始时间也应该在八月一日。对于每年的优抚金提高,很多老兵,每每看到这个消息,再俯身看看自己身上的伤病,正常情况下都要考虑考虑自己的情况是否还能评残?后悔当初没有在部队评残,导致现在不能享受到这个退役军人的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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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大家关心的几个问题个解答,只代表个人观点。
一是能不能补评?答案是肯定的。无论是现役还是退役的军人,如果因公受伤,都有权利申请评残。评残的目的是为了客观地评估军人的伤残程度,以便为其提供相应的保障和优待。这些保障包括但不限于医疗、康复、就业、住房等方面的优惠。
依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和《伤残抚恤管理办法》的相关条款,退役军人只要同时满足5个条件就可以补评,或者调整等级。1、现役时因战、因公致残。2、未能及时评定;3、退出现役或医疗终结满3年后;4、本人或利害关系人申请;5、与档案材料记载或者原始医疗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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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要分清病与残不是一个概念。很多战友容易把病和残混淆,这个搞不清楚,只能是徒增麻烦,哪怕费力去办,到最后也是一场空,自己还增加了不少的经济负担和心理负担。
疾病分可治愈的,可控制的,及目前治疗欠佳的等。残疾是因疾病或外伤而造成的身体功能损害,导致某些功能的完全丧失,无法恢复。有病并不代表是伤残,这个一定要清楚。
三是容易卡在哪里?五个条件中,前四个条件中2、3、4是最容易满足的,1这个想想办法也不是不可能,最难的是第五条,需要有档案记载或者原始医疗证明材料。多年前我还没退役的时候,就遇到一个老兵正在单位门口需求帮助,他多年前曾服役于我们这个部队,退伍证年代久远已经丢失,现在因为什么事情,当时我也没听清楚,反正是需要开一个证明曾经在这里服役的证明。可是就是这样一个证明,单位也没有办法给他开,当年的档案材料找也找不到,(也不可能帮着找)人证、物证都没有,怎么开?
随着这几年的军改,很多部队要么换防,要么调整防区,退役早的战友,别说是评残,就是找到原部队恐怕也是问题。上面的例子,这个老兵还能找到原部队,估计很多老兵连原部队在哪里都不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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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便找到原部队,很多年都过去了,以前都是纸质档案,让部队去浩如烟海的材料里面去找,这个不现实,很难给你开出任何的证明。
医疗证明更别提了,而且是需要军以上的医院原始材料。
四是一点希望也没有吗?也不一定,一个身边的战友也是在二十多年前做的手术,通过他不懈的努力竟然真的找到了原始的手术记录,当年的X光片也找到了。后来才得知,按照国家规定“住院病历,医院保管时间不得少于30年,遗失或损坏均为院方责任”,军队医院也不例外,只要不超过三十年的住院记录,还是有很大的希望找到的。
当然,如果只是门诊记录,评残不作为依据,这个基本就不用考虑了,找到也没用,一点希望也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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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如果近二十年内在部队军以上医院有手术记录,还是可以一试的。其他情况基本都是徒劳,网上其他人所说的能办,不表示赞同。
从四五年前已经收紧了评残的口子,甚至出现了“就低不就高”的情况,假评残、提高伤残等级现象基本杜绝,对于老兵的补评残程序加正规,材料的审核更加严格,希望真正的在部队导致伤残的老兵们能得到更多的关心和照顾,有一个幸福的生活。
关于退役老兵补评残,还有什么问题,欢迎一起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