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
内容中并没有任何违法违规之处,所有的内容都来自于真实案件分析,不是为了传播任何负能量,而是为了记录真实案件,警示后人要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从事正常的商业活动,牢记社会主义新时代的重要使命。
2002年,在辽宁省鞍山市,有一件颇具争议的“疯婆案”,一名13岁的少女,被发现与8名男子有暧昧关系!警察找到他们的时候,他们还口出狂言,说这是他们自愿的,让他们不要插手!
不能忽视原生家庭的影响
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一名十三岁的少女,怎么可能说出这样的话来?
根据调查。女孩名叫小小(化名),因为父母不和,所以从小就过着吵吵闹闹的生活。她的父母在她4岁的时候离婚了。在离婚后不久,双亲再次走进了自己的婚姻殿堂。这一刻,小小的存在感太强了,谁也不想带着她进新家。在小小的抚养问题上,双方都在推卸责任。谁也不想让小小的住进他们的新家。
于是,小小的就跟奶奶住在一起了。可是奶奶年纪大了,很多事情都是有心无力,根本弥补不了小小的父爱和母爱的缺失,在这种极度缺乏爱的情况下,小小的年纪越大,就越想要得到更多的爱!家庭的痛苦,对一个人来说,简直就是一道阴影!阿德勒曾经说过,“一个幸福的人,他的一生都是通过童年来治愈的,而一个不幸的人,他的一生都用来治疗他的童年。”
以小小为例,我想,她小时候的不幸经历,应该也是促使她做出这一切的原因之一!
正确指导对儿童有深远的影响
跟大多数少女一样,她也喜欢看言情小说和电视剧。可是,因为幼年的遭遇,再加上家里的变故,小小比同龄人更渴望一个幸福的家。经常设身处地地为主角着想。
她还是个涉世未深的少女,对外面的世界充满了好奇。在父母的眼中,她就是个坏女孩!
或许是因为从小到大,她都没有得到过太多的关注,所以她很享受这种万众瞩目的感觉。想要体验一下所谓的成人世界,想要引起别人的注意。她穿着一身与她年龄不符的衣服,脸上画着厚厚的妆容,遮住了她那张稚嫩的脸庞。一头乌黑的长发随风飘扬,雪白的肌肤在阳光下反射着光泽,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更是让人觉得充满了少女气息。甚至连校服都要换成小一点的,要不然就是热辣的紧身衣。
怎么看都不像是个十三四岁的初中生啊!小小穿着跟同龄人不一样的衣服,一下子就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小小的心里很开心,或许在她看来,这就是爱情吧。
不过,可能是因为学校的原因,也可能是因为家里的原因,所以小小的不能跟异性有太多的接触。
她就像一只小刺猬,一边张牙舞爪,一边小心翼翼的保护着自己的安全。她也害怕自己会重蹈父母的覆辙。一方面,她不相信男人,一方面,她渴望男人!小姑娘的心思,如雨后春笋般冒了出来。一次偶然间,小小进了距离学校不远的一家网咖。在陌生人面前,她可以肆无忌惮地展现出自己的魅力。甚至,他还能想象到,自己就像是小说里的女主一样。
有些东西就像是毒药,一旦沾上了,想要戒掉,可不是那么容易的。见识过网络的神奇之后,小小再也无法接受现实和网络之间的差距了。
为情欲而堕落的少女
二○○二年的除夕夜,小小的网名是“疯女人”,她和一个叫做昊天的男人聊天,大概“疯女人”就是小小心中的一种写照,她想做什么就做什么吧。
于是,小小和昊天只聊了一个晚上,就出去玩了,两人很快就走到了一起,这是一段充满了激情的感情。从网友们那里,小小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满足感,那是一种干柴烈火,一触即燃,再也停不下来!
后来,她爱上了这种感觉,开始接触新的人。短短的半个月,她就泡了八个男人,而且还是主动的!而且,他还故意隐瞒了自己的年龄,谎称自己已经十八岁了!
她和妖魔共舞,沉迷其中!常言道,常在河边走,哪能不湿鞋?她的事情最后在一个中学被发现了。一个女生,经常出入男生宿舍。可是想要瞒过所有人,那是不可能的。流言蜚语传的沸沸扬扬,自然是人尽皆知。宿舍管理员自然是闻风而动,伺机而动,结果被宿舍管理员抓住,立刻报警。
一查之下,警察们大吃一惊,谁也没想到,这个女孩才13岁,竟然还是个初中生!在警察的再三询问之下,她终于承认,她跟八个网友有过肌肤之亲!警方也立即将这八名网友抓获
这件事一出,网上就炸开了锅,不过小小的并不觉得这件事有什么错,在她看来,这是每个人都愿意做的,只是为了追求爱情和自由而已。而网友们则各有各的看法。有一部分人觉得,这是大家自愿的行为。男人不应受到责备;另一方面则认为小小年龄太小,和未成年人发生关系应受惩罚;双方各执一词,争执不休。
但是,我国《刑法》第236条第2款规定,“对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少女实施强奸,并处以重罪”。如果被判了罪,那可是会影响一辈子的!这可如何是好!
有人认为八名男子已经构成了强奸罪,也有人认为没有。
这种案子,我们鞍山中院是不敢审理的,因为他们的意见太大了,他们怕审判不够公正,会被人说三道四,因为在我们国家,人民才是主宰一切的!谁都知道,大众的看法,是非常重要的!
区法院不想冒这个险,就把这件事情上报到了鞍山市中级法院,而鞍山市中级法院也很为难,不知道该怎么处理这件事情。于是,他们将这件事情上报到了辽宁省高院,但是辽宁高院却拒绝了,因为这件事情,他们必须要上报给上级领导!于是,他再次向最高人民法院汇报。
谁不知道,这可是最高人民法院啊!小弟做不到的事情,就找老大啊!
不知幼女就无罪?
因此,最高人民法院于2003年01月08日发布了司法解释,这个司法解释说,如果行为人确实不知道对方是幼女,一般不能认定为强奸罪。八个跟小小有暧昧关系的人,被判无罪!
这一司法解释得到了刑法学界的广泛认可,与我国的宪法和法律是完全一致的,无可厚非。但在其他地方,人们却对此议论纷纷。
很多人都觉得这个解释不妥当,不管他知不知道这个女孩是未成年的事实,他都应该受到惩罚!司法解释一出,立刻引发了一场全国性的抗议!是哪一家?最高检!最高人民监督员说:“你这个法院,真是个惹祸精。”现在倒好,还要有明知故犯的人,这不是平白给我们增加工作量嘛!因为谁都知道,那些被抓到的人,是不会承认的。
当然,他们也不是傻子,如果说不知道,就能逃过惩罚,那他们也不是傻子!如果是这样的话,这案子还怎么审!这也是为什么最高人民法院,对此表示强烈反对的原因。
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在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强烈反对下,最高法院不得不发布了一份紧急通知,暂停了这份文件的发行。十年后,也就是2013年。可见这件案子的难度有多大!
最高法院在对司法解释进行整理时,以与现行刑法相抵触,要求以现行刑法为标准,尊重宪法权威为由,予以废止。
不过,在司法解释出台之后,还是有一些人曲解了这句话的意思,以为强奸少女,只要不知道对方是少女,就可以逍遥法外!
但这一次的司法解释,无疑是对的。无论刑法是否有效,学界都有一种共识,那就是奸淫幼女,是不是真的幼女?
按照当时的律法,他必须要知道才行!因为想要行凶,就要知道对方是不是小女孩。这就是司法解释的正确性!但是随着法律的不断完善,在现行法律的基础上,出现了一些矛盾,这就导致了法律的无效。儿童性教育也是必不可少的
他的所作所为,让人毛骨悚然,但也给我们提了个醒。我们要好好反省一下,到底是什么导致了小小的三观崩塌?这就是性教育,从小到大,她都没有接受过!
性教育是必不可少的,在我们的社会里,有关人的一些新问题,过去很长一段时间里,家庭和学校都没有提到。不能谈虎色变,不能避而远之,要堂堂正正地引导孩子。尤其是对于像小小这样有家境的孩子来说,我们更要多加关照,这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
有些家长只是说,等你长大了,你就知道了。甚至还有人骂这孩子无耻!
认识到性欲望并非可耻之事,良好的性教育能规范个人的性冲动,能使儿童学会自我保护,减少甚至杜绝“小事情”的发生!
这少女在哪,我要去教育一下她!
无罪才是正确的判罚
男友多就是疯婆?不是吧,只能说她的身体棒棒哒
这么小就喜欢做这个事
少女自愿的是第一,隐满实际年岭是第二,第三是女孩享受了男女之事后,又找其他男人,所以她是妖精,男人无罪,反对无效
我怎么没遇见这样的好事
道德在哪里?底线在哪里?节操在哪里?地址在哪里?
中院不敢审,因为人民的看法很重要?我呸!修桥那一家全进去了,到这人民的意见咋就没屁用了?
难以后见面都必须拿身份证,现在的女孩子那发育初中生比以前高中生还成熟
按时间算,现在应该33了,是谁的媳妇,找出来,我们得教育一下她[得瑟][得瑟]
牛逼
未成年故意隐瞒年龄就不算违法,如果告知了或者别人告知了还上就算违法
司法解释是正确的,无罪
是作者牛逼
最高人民法院解释是对的,在四十多年前我也接手过该类型案件,小女孩十四岁,在生理期的晚上去主动敲开一异性家门,并在一起,最后查证,小女孩主动上门,只能分别教育结案。
现在这个女人一定很有一些滋?
一群强奸犯。
子不教父之过
我也喜欢,虽然累点但也很舒服。
原生家庭成贬义词啦吗
开篇讲什么没有违法违规,什么不传播负能量。靠~你这是此地无银三百多两吗😂
真够味的,这样的女人爱了爱了,不用负责
这样的人都被埋没了
我10年前打游戏认识一个,她说14岁就跟同学发生第一次了。她告诉我的时候也才15。这种父母也管不了。
来莆田南门找摩的老头合作一年买车买房,不抓。
有那么多无知而触法的事件,都会因触法而受罚。何独这件却能“幸免于难”?
以前的可以14岁成娘呢
要愿就愿女孩子家长。
没视频,怎么证明?王喆马蓉别个还有视频,你那什么证明?
顺其自然
这是父母出现了最严重的问题
编编编
我怎么没碰到这样的女孩
我敢说,它的父母,不是专家就是教授
不应该以单纯年龄为界,身高体重更为直观,
现在都是这种新闻,有问题啊
我支持判强奸 这种事情就没有无辜的
能带我一起玩吗
到现在比我年龄还大[呲牙笑]
文中“人民才是主宰一切的”这句话去掉吧
自愿的系列标题😏
辛苦了,网络写手
顺其自然
人生苦短,只要她喜欢高兴就好
发生性关系,请您出示身份证。
小小年龄就懂得救苦救难、济世成佛,这样的女菩萨[点赞][点赞]无量功德佛观世音菩萨
请14岁以后联系我
我也喜欢,也是自愿的
台省有个类似的案例,……无罪。因这女子身体发育成熟,完全就像十八岁的。
败类
在紧要关头你说十三岁?我总不能违被妇女意愿吧!这种情况我很难办啊……
无罪才是可怕,8个都要算强奸犯。
现在也才30多岁,挺好
没救了
以前上初中一的时候就有一个女孩子和同班的留级生在学校的竹林做。结果女的怀孕了。
总的来说!还是小编想跟八个少女发生的吧!几张图片就胡编乱造!
有这事
不知者无罪说辞用来掩盖事实是自欺欺人,法律应实事求是,有原因可轻判,无罪不对。
人家女孩说了真话而已
13岁其实都懂,很正常!
不能违背女方意愿
反对,我没得做,所以你们违法
这小妞不做作,实话实说。
不要责备一个13岁的孩子,我们每一个人都有责任,因为她的榜样崩塌了,应该每个人都要关心孩子,关注国家未来
胡编乱造!
瓢树肉女在先,还是这案子在先
13岁就算是只吃白米饭也是精力充肺的年纪
我朋友想知道怎么联系小小,他要去给她谈谈人生谈谈理想。
我怎么遇不见这么小的女孩 ?
动物配元还由母的出钱呢
全部一起浸猪笼
判无罪是正确的
编的不错
故事编的不错
兄弟们冲!快去找网名疯女人的妹子!大概率能碰到这类妹妹
谁夺了第一次[捂脸哭]
毁三观的小编
顺其自然
顺其自然顺其自然
看完此文章生怜悯之心者,君子也!看完生效仿之心者,乃禽兽尔!
小浪蹄子
棋里人啊?😏
看了楼上所有评论,幸灾乐祸者居多,九年教育咋就出了你们这些佼佼者。真她妈丢人…
顺其自然
你爸爸告诉你的吗
把屎涂在别人身上,然后就说别人就是一坨屎
把这女孩的电话给我,我来帮助她竖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
只能说一个孩子的成长离不开良好的风气环境,真正出污泥而不染的那不是凡人,是有慧根,有佛缘,有善缘的人,世间大多数都是凡夫俗子那经得住腐蚀的邪恶的风气熏陶。
看图编故事抹黑女人系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