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派出所民警接到电话,有人声称自己的女儿离家出走,并且随时可能有自杀的可能!
原来这位报警的是张先生,他说自己的女儿深陷网络贷款的陷阱中无法自拔,不法分子已经将女儿的裸照发给了亲戚好友,女儿不堪重辱所以才离家出走。
这位女孩深陷的“裸贷”只是众多网络借贷高利贷的一种,“裸贷”的罪恶其实并不是第一个字所单纯代表的含义,而是将“裸”作为交易筹码的一种交易。
这种交易完全将人性对于金钱的追捧展现的淋漓尽致,当有人将这种罪恶之手伸向无知的女孩时,有没有在意过她们的未来和生命呢?
少女深陷“裸贷陷阱”导致中度抑郁近日,家住浙江绍兴的张先生这天正在家里忙活,突然手机里收到一条短信,打开一看不禁大吃一惊。短信的内容竟然是自己女儿的裸照,并且下面还写着欠债还钱四个大字!
男子急忙找到女儿了解来龙去脉,原来女儿早已经深陷“裸贷”陷阱无法自拔,仅仅是借了五千元,却不知怎么在四个月内翻到了550万元!女儿当然无力偿还,对方就将其当初抵押的手持身份证“裸照保证”发给了亲戚好友。
此时的女儿已经性情大变,并且患上了中度抑郁,已经有好几次闹着要自杀,说自己没有什么脸面活下去了。
张先生没有办法只能先看住女儿,防止其有自杀举动。但是女儿还是趁他不注意溜走了,所以才有开头的报警电话,张先生吓坏了无奈只能报警,声称自己的女儿随时有自杀的可能。希望警方帮忙赶快寻找。
当警方问起离家出走的原因时,才知道是因为将手持身份证的裸照当做还不上钱的抵押物发给了一个借款平台,而因为到期没有还上钱,所以就被对方疯狂转发。
警方赶快组织人手去寻找张先生的女儿,一方面随着深入调查,发现不仅是张先生,还有亲戚朋友以及工作单位的同事和他们的父母都收到了嫌疑人发的裸照的短信。
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张女士为何会到这种平台上进行借钱呢?
幸好警方找到张女士的时候安然无恙,等到问起事情的经过的时候。
她边哭边说,自己误入歧途迷上了网络赌博,很快就将自己的积蓄完全输光,但是并不死心,抱着翻身的态度,想要更多的钱来翻本。于是在之前看到了一条消息中找到了网络借贷的窗口,对方的要求非常简单,只需要将自己的身份证和通讯录发过去就可以放款了。
张女士就这样借了五千元,但是实际到手的才只有三千五百元,而且上面写着必须在五天之内还清,这就意味着每天要还三百块钱的利息!
这种要求如果换成任何一个正常人可能都不会答应,但是当时的张女士已经是赌徒心理,见钱眼开,所以就没过脑子的同意了。
结果当然也可想而知,钱很快就输光了,一转眼到了还款期限,张女士当然没有能力偿还。不过对方也并没有立马就去要这笔“小钱”,而是看中张女士这条“鱼”,所以他们将线放的更长了,推荐张女士其他的借款途径,今天借明天还,借一万到手五千元!
张女士就这样跟着他们的陷阱一步步深陷其中,果不其然的又答应了,不过这次索要交换的就不只是身份证这么简单了,而是自己的手持身份证的裸体照片。
随着窟窿越来越大,张女士无可奈何,只得乖乖照做。但是这种方式就像是雪球一样越滚越大,在短短的四个月,张女士累计借款达到了惊人的五百万,实际拿到手的才只有二百多万。
真是一步错,步步错,如果没有第一次借的五千块钱的窟窿,又怎么会越来越多呢?
不法分子得到应有惩罚!那么如此高的利息是否真的合理?民间借贷的利息可以提前扣除么?以及像诸如此类的非法高利贷可以不还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一家银行的信贷主管谭先生说,在签订合同的时候,最大的利息是4倍,超过了这一点就是“高利贷”,也是违法的,法律上不允许的。借款人有权拒绝支付超过利息的部分,而借款人在贷款时约定“砍头息”的利息,则是被严格禁止的。
据统计,张女士借款的年化利率已经超过了2000%,按照法律规定,本金肯定是要偿还的,但是超过部分则不用支付,已经支付的超法定标准部分可以冲抵尚未还清欠款的本金或利息。
警方顺藤摸瓜,成功将三名嫌疑人逮捕归案,其中他们还涉嫌诈骗以及非法催收债务罪。所以三名嫌疑人可能要将牢底坐穿且后悔莫及!
现在的年轻人遨游于网络世界,殊不知其中有多少陷阱!网贷和裸贷卷土重来,而且赌博这个东西也不能碰,十赌九输,请家长一定要看管好自己的孩子。
大学生及年轻人应警惕网络借贷这种事件的发生已经并不常见了,其中多以大学生为主,据报道,武汉某高校百余名学生曾因在某网络小众借款平台上借款、消费,又或者是出借身份信息给“校园代理”进而深陷信用危机。该校的一名校园代理还曾因诈骗罪被判刑三年。
在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以及相应机构所做的一项联合调查中结果显示,受访大学生的防骗能力平均的得分仅有69分,这就说明近半数的人都无法识破“校园贷”的诈骗陷阱。
大学生需要警惕消费的陷阱,不能超前消费,要学会评估自己的各方面能力。由于大学生日常的消费基本上都是靠着家庭的供给,这也正是网贷平台找上他们的原因之一,同时也是因为他们又有着较高的消费需求。
因此大学生应该正确认识到自己以及家庭的消费能力,不能超前消费,要知道天上不可能掉馅饼。普及自己的金融安全知识,对于网贷平台所宣称的底息和高额度要有一定的辨别能力,对可能发生的后果有清醒的认识。
特别要注意自身信息的安全性,增强个人的隐私权保护意识。和电信诈骗相比,“校园贷”中的用户信息被盗用的可能性更大一些,一些学生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将自己的用户信息交给了“校园代理”,也有一些学生,将自己的用户信息借给了一些需要大笔资金的学生,让他们自己消费。
甚至就像裸贷一样,将自己手持身份证的照片借给同学帮助其通过借贷审核。
我们一定要知道,在不泄露包括个人信息在内的隐私不仅是自我保护的关键,也能在一定程度上阻止冒用信息的熟人划入更深的危机。
大学生更应该把握好学习和打工之间的关系,坚守自己的职业底线。“校园贷”之所以在大学里如此盛行,与有关大学生做兼职有很大的联系。有些人靠着“校园贷”赚了点钱,但更多的人却是因为业绩,所以才会去找自己的朋友帮忙。
更有甚者,利用他人的信息进行借贷,进行放贷,只要出现一点点的失误,就会造成很严重的后果。
大学生在校期间应该认清学习与社会实践的主次关系,认真筛选那些使自己可以得到成长的兼职。同时在两者之间权衡好,不能因为短期的利益而耽误自己的学业甚至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互联网金融”本来就没有善恶之分,只是作为发展非常快的一个新生事物,在变身为“校园贷”的过程中,其经营的行为有待更进一步的规范。
大学生作为已经成年的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不论是面对“校园贷”还是一众借贷平台,是时候警觉起来了。
作者感言:在谈及这个话题的时候,作者也是感同身受,因为身边确实出现过类似的例子,确确实实感受到了“掉入陷阱”的无助之情。
大家无论在用手机还是电脑上网的时候,相信在点开什么网址的时候,有时候会有那种不良的小广告窗口弹出来。我的一个朋友就是因为这种窗口被诈骗到十七万余元!
在了解过后,这种诈骗的步骤有时候分为几步,首先就是用可以赚到钱的方式将你吸引点进来。然后让你按照他的步骤做所谓的“任务”,刚开始的时候它说,通过第一步可以赚取几十块钱,同时也需要你先投进去多少钱。
打个比方就是,需要你先投入一百二十元,然后系统就会显示一个进度条,当进度条满了之后,系统就会退给你一百五十块钱。就这样赚取三十块钱,随后就有第二步可以赚取一百块钱,但是需要你先投入二百块钱。
诸如此类,那个朋友当时财迷心窍,跟着这种提示做了前几步,都如约赚到了钱,但是当进行到第四步时,这时候提示需要投入八千块钱,会返给你一万三千块钱!当时的他还是没有见好就收,将自己的八千块钱投了进去,谁知道进度条进行到百分之九十九的时候,突然不走了。
然后这时系统提示叫来了所谓的“客服人员”,这种所谓的“客服”,背后其实就是这种网站的始作俑者,他们给你发语音,说现在后台显示有个系统补丁,需要再交多少钱才能修复。
大概就是这样的套路,我的朋友在已经失去八千的情况下,此时心底越来越害怕钱弄不回来。
其实我们都知道这时的钱已经回不来了,但是当时由于他是自己一个人,所以更不敢和任何人说,也没有人发现,为了填补刚开始的八千的漏洞,在骗子的一步步引诱下,打电话开始问周围的人借钱。
他自己编出了身边某个同学家里出车祸的谎话,博取到同学朋友们的同情心,就这样金额达到了惊人的十几万!
到最后自己筹不出来的情况下,骗子直接卷钱跑路。虽然在最后报了警,但是由于这种网站本身就是不合法的网站,以及地址无法追踪。所以并没有将钱追回来的多大希望。
结果可想而知,不仅自己背上了债务,还失去了周围人的信任。我们可能不能理解那种当时已经做错事,心里无比害怕,想将自己的过错填补的那种害怕的感受。
所以作者在这里告诫大家,千万要警惕那些不良的黄色以及赌博的小广告,点都不要点,只要你稍微有点好奇之心,就会掉进诈骗犯所设计的陷阱当中。
同时大家也应该严于律己!只有对这种小广告嗤之以鼻,抱着厌恶的心态才会与罪恶不共戴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