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翻地时间不等人!
这是一位普通农民的心声,面对记者他说出了这一句既无奈又无助的话!现在正是东北农耕的时节,为何这位农民不去耕地,反而在这里唉声叹气?
原来不是他不种,而是有人不准他种,甚至把他的工具都给收走了,还派人一直守在这里,扬言不给钱就不准种,这是怎么回事?农民自己承包的地还要给钱,这到底怎么回事?
事情经过事发地位于内蒙古开鲁县,这个时候是春耕的时节,农民们纷纷开始耕地,可是,却遇到了阻力!他们辛辛苦苦把贫瘠的盐碱地,改良成了能种庄稼的好地,这本是天大的功劳!可是,竟然会成了罪过!
不仅面临100万的补交费用,而且工具还被收走,甚至还被公安人员压头掐脖带走。这是啥情况?这不知道的,还以为进土匪窝了!
据当地村民反映,他们签订了承包合同,时间是30年,他们也给了相应的费用!不料,现在他们要耕地了,却被村委会要求,每亩地需再交200元,总计需要缴纳超过100万元!
不交钱就不准耕地,这一拖就是10来天,要知道春耕可不等人,错过了这个时间,那今年可就算全废了!让人气愤的是,村委会为了不让他们耕地,还派人全天24小时监控,阻止农民们进行任何形式的耕作活动。
众所周知,时节对农业生产至关重要。面对这个情况,农民积极的讨说法,然而对方却声称:“先把钱交上来!就算打110也没用!”
副主任更是放出豪言:上边让我敛钱我就敛钱,我明天整200人来挡着!
很难想象,这话是出自村委会之口!动不动就找200人来,这哪是一个村主任应有的作为?简直就是黑帮老大的行径!
而他的态度并非孤例,镇党委副书记兼政法委员纪云浩在面对村民诉求时,竟然表示:“我也不懂法。”这种公然违反法律、无视人民权益的行为,不禁让人质疑这些干部是如何为人民服务的。
村民表示,他们早在2004年就签订了为期30年的土地承包合同,并投入大量资金对沙土地进行改良和施肥。如今政府单方面要求额外交钱,且金额高达百万,这对于已经投入一二百万的村民来说,无疑是巨大的经济压力。
事件曝光后,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许多网友纷纷表示,这些干部的行为简直就像地痞,完全不像领导干部应有的样子。还有网友质疑其中是否存在涉黑行为,呼吁有关部门进行深入调查。
目前,县政府已经高度重视此事,并成立了工作组开展调查工作。我们期待调查处理结果能够尽快公布,给受影响的村民一个公正的说法。
同时,我们也希望政府能够加强对基层干部的培训和监督,确保他们真正为人民服务,维护人民的合法权益。
面对这样的现实,我们不禁要感叹,原来那些看似淳朴善良的农村人,竟会遭遇到如此令人难以置信、无法忍受的对待!村民纷纷诉苦,付出巨额的租金,却被村里限制行动,无法正常耕耘!这样的情形,简直就像是在演一部惊心动魄的乡村剧!
村支书随后表示,上面政策让他们收点钱,最后确定为200元一亩!
当记者询问上面是谁时?
他一开始说是镇里面让收的,但是现在口风又变了,说是县里让收的!还会继续执行!
目前,各方已经开展调查!此外,面对记者的询问时,竟然表示合同不算数,他们可以随意停止。这种公然违反法律的行为,让人不禁对当地的法治环境产生担忧。
更可笑的是,他们想要收钱,还拿出了民法典!叫“情势变更”!看来他们也不是不懂法,而是心中无法!原来是草地,现在是耕地了,土地性质不一样价格就不一样了!
目前,在县委发声之后,市政府也被惊动开始介入!
可是我想问一问,这片草地是村里改造的还是镇里改造的?你们是投入了物力还是人力?这是农民自己去改变,这种变更,和你们有什么关系?坐享其成难道还能变得理所当然吗?
律师发声干部所说的民法典到底适不适用?他们有权利单方面解约吗?
针对这个问题,记者询问了专业人士,法学博士何文杰明确表示,此事应该村委会承担责任,这些地原本是荒地,荒地并不是自己变好的。
《民法典》第533条确实有规定,存在所谓的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或解除合同。
请注意,是重新协商,协商不成需要法院判决!可是,村干部干了啥?直接带人去阻拦,并且收缴了农民的工具!不仅做法粗暴,而且也不符合流程!
另一位律师也给出了自己的看法,基本和法学博士何文杰一致,她还说出了另一个证据。
根据《土地承包法》,“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
土地承包法是特别法,民法典是一般法!根据法律规定,在这里并不适用于民法典!
也就是说,农民根本不懂什么民法典,干部拿民法典来说辞,实在是不妥!再说了,就算民法典可以用,这里真的属于无法预见吗?
古话怎说的,荒地无人耕一耕有人争。肚里无食无人知,身上无衣受人欺。合伙租船船会漏,两家喂驴驴会瘦。无利不起早,没利他们会这样!
当然了,具体什么情况还需要等待官方的调查,需要明确几个关键点,这几位是不是违法开垦土地?耕地110亩,其余的5400亩都算是开荒了吧?开荒前土地性质是什么?荒地沙地未利用地林地草地天然草牧场?
调查清楚,只要不是基本农田他们就涉及到违法。大家也不要只听一面之词,镇政府工作人员工作方式方法确有不当,但到底孰是孰非,现在下结论还为时过早!不知前因,莫评后果,让子弹再飞一会儿!
网友热议有人对此表示理解,认为规定了土地用途,加钱是合理的,还举例进行了说明!
“合同里如果说这片土地只能种草不许搞良田那就另说,如果没有明确,而农户如果通过自己努力把荒地治理成良田,又开始增收承包费那就不合理吧。好比自己租了房子,经过精心打理,布置,房东觉得房子变好了,突然又要增收房租一个道理”
当然了,更多人则表示不理解!
“既然不懂法!你是怎样坐上这个位子的?纪委真的应该好好查查!真得应该让他进去普普法!”
“不懂法的干部太可怕了,如此营商环境谁还敢去开鲁县投资?从严治党不能只是口头上讲讲,一定要动真格!”
“别让正义总迟到!农民种地,退草还耕,符合国家大力支持农业发展方针政策,政府说收费也得有基本法律依据和省级以上文件支持,不要让农民寒了心,不要让老百姓对所谓的“政府”寒了心!”
“最后的处理意见就是基层对县里的政策有误解,已经消除误解,并取得当事人的谅解,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以后我们将加大对基层干部队伍作风建设,优化结构,更好的服务群众,同时也欢迎大家监督。好了发给他们吧!”
“与农民没有半毛钱关系,这是当地当权者与承包土地老板的利益矛盾。”
“县里让收钱?!那县级部门就是涉事方,县里再调查,是不是不合适?应该有回避原则吧”
我们呼吁相关部门能够及时介入调查,保护农民们的合法权益。同时,我们也要提醒广大农民朋友,在签订租赁合同时,一定要仔细阅读条款,避免遭受不必要的损失。
结语老百姓们常说的那句:“春耕大于天”。任何事情都不能成为阻挡农民朋友们辛勤劳作的理由!他们为了确保每一寸土地都能得到充分利用,为了让每一颗种子都能在春天里生根发芽,他们付出了多少心血和汗水!
农民的春耕大于天,这是关系到粮食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大事。任何人都无权阻挠农民的春耕进程。希望这起事件能够得到妥善处理,让村民能够顺利进行春耕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