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四海龙:艺名“邓紫棋”被前经纪公司抢注

踏碎清寒 2024-09-10 08:47:31

艺名 “邓紫棋” 被前经纪公司蜂鸟音乐申请注册商标,这一事件引发了广泛关注和讨论。

蜂鸟音乐有限公司在 2014 年、2010 年就申请注册了 “邓紫棋”“g.e.m.” 商标,国际分类为教育娱乐、广告销售等,其中多枚商标已成功注册。

2019 年 3 月 7 日,邓紫棋单方面宣布与蜂鸟音乐解约,但未得到蜂鸟音乐的承认,蜂鸟音乐当时声明公司与邓紫棋签订的两份合约有效期至 2022 年,并拥有合约生效期间邓紫棋制作或合作制作的音乐作品及录制的版权,以及某些其他商标及知识产权。

同年,蜂鸟音乐与邓紫棋互诉违约,对簿公堂。邓紫棋指因公司作出虚假陈述才签下作曲人和歌手合约,主张该合约无效,同时指出蜂鸟音乐在未经她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在香港和内地登记 “g.e.m.” 和 “邓紫棋” 商标。2020 年,邓紫棋曾在微博上公开向蜂鸟音乐和前经纪人喊话 “我不是你手中的商品“。

邓紫棋未来如果要使用 “邓紫棋” 这一艺名进行商业活动,可能会受到蜂鸟音乐限制或需要获得其许可,否则可能面临法律纠纷。

此事也引发了公众对于艺人艺名商标权归属问题的思考,以及对经纪公司与艺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讨论。例如,艺名是艺人在演艺事业中重要的标识,其商标权的归属应该如何合理界定,怎样保障艺人在与经纪公司解约后的合法权益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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