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执行系统,哪些财产查不到?

案图索骥 2024-04-02 01:31:48

执行法官能查询到被执行人的哪些财产?

执行法官通过“点对点”执行网络查控系统,可以依法查询被执行人名下的房产、车辆、工商股权、证券、银行存款、理财产品、支付宝账户、财付通账户、公积金账户等财产登记信息。

其中:

1、全国性的银行几乎都能查询,简单粗暴(但未必精确)的一种方法是看该银行是否属于“银联”组织;

2、部分地级市、县区的银行无法查询,常见的如农村商业银行、信用社、村镇银行,诸如此类银行大多都未接入查控系统中;

3、跨地域时可能无法实现银行全覆盖,如重庆的执行法官对于上海的银行发起的查控可能无法完全覆盖。

4、保险大多无法查询,无论是理财性质的保险还是保障性质的保险,需线下查询;

5、外省的不动产难以查询,尤其是只办理了备案登记、预告登记的不动产;需要注意的是:共有房产,登记在被执行人配偶名下,而配偶又不是被执行人,那么,通过网络查控系统也查询不到。只能依赖于申请执行人或其聘请律师自行搜集的信息或现场调查。

6、社保、公积金一般可以,但是也存在协助对象不予反馈的情形;

7、微信、支付宝一般可以,但也存在不完全反馈的情形;

8、信托资金无法查询;

9、矿产、知识产权、应收账款无法查询;

查询之后,经协执单位反馈有银行账户等财产可供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反馈结果3个工作日内采取“控制措施”。对于确无财产可供执行或者财产暂时无法处置的这两类案件,执行法官依照法律规定,会暂时终结案件执行程序,即俗称的“终本”。

但“终本”后,法院就不管了吗?当然不是,终本只是暂时终结案件的执行,并没有免除被执行人的义务。“终本”后,法院对被执行人采取的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消费等措施仍然有效。申请人发现被执行人财产的,可以随时申请恢复执行,让案件重新进入强制执行程序。案件“终本”后,执行法院每隔6个月都会通过全国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一次被执行人的财产,发现财产的,法院将依职权恢复执行。

作为申请人可以做什么?

全方位查找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线索:

不动产;机动车、机器设备等动产;股权;股票;存款;仓单、提单对应财产;基金份额;债券等其他有价证券;金银等贵重金属;矿产权益;知识产权(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应收账款;到期债权、法院裁判权益;其他有较高变现价值的财产等。

对于申请执行人无法自行调取的财产线索,可以向法院申请律师调查令,委托律师调查与执行相关的证据资料。“终本”后发现被执行人名下财产线索的,及时向执行法官提供相关证据材料,经核查属实,可以申请恢复执行。申请恢复执行不受两年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申请人可通过以下公开方式查找被执行人名下财产线索的方法:

(一)通过被执行人手机号码查询财产线索的方法

1、通过百度被执行人手机号码查询

2、通过被执行人手机号码验证支付宝账号

3、通过被执行人手机号码验证微信账号

4、添加被执行人手机号码微信,关注朋友圈

5、添加抖音、快手等社交账号,关注动态

6、通过手机号码查询到关联企业

7、被执行人手机号码本身也是一种财产

(二)公开查询房产信息的方法

1、自然资源和规划委员会

2、自然人户籍登记住址、身份证登记住址

3、企业法人登记地址

4、交易合同联系地址

5、平时交往中听到的房产信息

6、调取手机号注册底档

7、检索被执行人所有涉诉裁判文书

(三)查询被执行人社保、公积金

(四)查询知识产权:商标、专利、著作权、域名等

(五)查询被执行人拍卖信息:京东拍卖、阿里拍卖、公拍网、中拍网、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等

(六)查询被执行人动产信息: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等

(七)申请人也可委托律师调查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主要包含:工商信息、不动产信息、银行账户信息、车辆信息、知识产权信息、电费信息、水费信息、执行卷宗、诉讼卷宗、户籍信息、婚姻信息、社保信息、公积金信息、移动电话信息等等。

来源:诉讼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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