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康为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位于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长兴路618号42幢2137室,近期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被福州市长乐区财政局处以罚款,并被列入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据福州市长乐区财政局公布,宁波康为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违法失信行为具体情形为使用同一客户端制作标书。这一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宁波康为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被处以2335.18元人民币罚款,并被列入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此外,该公司还被禁止在自本处罚决定书生效之日起一年以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这一处罚决定于2023年11月28日公布,公布截止日期为2024年11月22日。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