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军人安置条例》来了,军官、士兵退役安置迎来新时代!

八角帽的五星聊武器 2024-07-21 20:50:52

《退役军人安置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已经由国务院常务委员会于7月19日正式通过,这对于现役及退役军人来说,是一件非常重要的大事。

需要指出的是,条例中的“退役军人”,包括退出现役的军官、军士和义务兵等人员,而不单指退役士兵。

此前,军官退役安置工作一直依据2001年施行的《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3号文件),而士兵的退役安置则依据2011年施行的《退役士兵安置条例》,随着军官士兵人员构成的变化以及军队改革的深入推进,以上两个法规性文件已经明显不能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迫切需要修订完善,在这样的背景下,《退役军人安置条例(草案)》在历经2年多征求意见、深入研究的基础上,终于获得通过,并将颁布施行。

如今,不管是军官还是士兵,退役安置工作均由该条例统一规范和操作,而不再单独区分。

新条例的施行无疑是一个里程碑事件,将对军官、士兵的退役安置产生深远影响。

一、条例增强了军官、士兵退役安置工作的规范性

以往,不管是军官还是士兵,在退役安置过程中,均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各地政令不一,即使在同一省市,同一条件,安置结果可能也会千差万别,而且容易滋生腐败。归根到底,是退役军人的安置工作缺乏制度性和规范化。新条例对涉及退役军人的安置计划、安置地、移交接收、军官转业、士兵安排工作、逐月领取退役金、退休与供养、士兵自主就业与军官复员、家属安置、就业创业扶持、社会保险等12方面作出了系统性的规范,具备较强的指导和操作性。

比如,对于军官、军士、义务兵的安置地,制定了规范的刚性规定,其中对“复员军官”、“大学生士兵”的安置地作出了具体明确;再如,对军士和义务兵退出现役“安排工作”的条件作出了具体明确,对“军官复员”的条件作出了明确……等等。

二、条例推动了军官、士兵退役安置工作的科学化

紧贴形势任务变化,是新条例的又一重要特征,而制定科学的措施则是适应新情况、新背景的具体体现。新条例中对退役士兵“选拔到基层党政机关公务员岗位”进行了明确,主要是适应当前大学生士兵逐步成为士兵主体的现实情况作出的回应;新条例中对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扶持”“双军人家庭的安置”“大学生士兵的安置”同样作出了更加科学的具体要求。

新条例公布施行后,各省市会依据条例制定当地的具体办法和相关规定,在新条例的意见指导下,出台更加有操作性的措施,比如一些地区退役士兵阳光安置、积分选岗的实践将进一步提高士兵安排工作的科学性。另外,军官赋分安置或将陆续推开,解决各地安置结果出入较大的问题,而军官降职安置的问题,也有望得到解决。

三、条例将对军官、士兵的相关制度产生深刻影响力

显然,新条例的施行将对部队建设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退役军人的现在就是现役军人的未来,退役军人安置工作直接影响了现役军人的工作热情和战斗力。军人职业属性决定了,多数军人终归要面临退役的人生选择,而退役安置的好坏将直接影响到现役军人相关制度的落实效果。

前文提到,新条例在士兵选拔进入公务员岗位、军官退役方式等诸多方面都有了新的规定,但任何制度的完善都不是一蹴而就,需要经过实践检验和不断完善的过程,比如“逐月领取退役金”制度,施行过程中取得了一些经验,但也暴露出一些实际问题,很多战友都期待可以进一步优化;再如,军官“降职安置”的问题,如何合理解决?相信这些问题,都会在未来的实践中得到满意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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