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普法|抖音账号交给网友“涨流量”,账上钱财却被盗刷→

河南法制报 2024-07-24 12:30:18

身边的事儿

2023年7月,江苏省沭阳县的刘某某通过某交友软件认识了家住博爱县的被害人李某。两人熟悉以后,在刘某某的引导下,李某将自己的抖音账号交给刘某某,让其帮忙“涨流量”。 不久,刘某某发现李某的抖音账号设置了免密支付,便开始通过“抖音月付”的形式,使用该账号的钱在抖音商家消费。10月8日,刘某某在与抖音商家某烤肉店老板张某商议后,多次利用李某抖音账号的免密支付,通过“抖音月付”及抖音账号绑定的信用卡进行虚假消费套现(在张某的店铺下单支付后不实际消费,张某根据订单金额,扣留一部分钱款后,将剩余的钱款通过支付宝转账给刘某某)。 公安机关查明,被告人刘某某共计盗刷被害人李某抖音账号钱款6994.43元,从中非法套现3256元;共计盗刷被害人李某的信用卡36242.3元,从中非法套现20820元。 案发后,某烤肉店老板张某已将其非法所得1.3万元退缴至公安机关。被告人刘某某家属退赔被害人李某2万元。这些钱款均已退还被害人李某。

判决结果

博爱县人民法院审理该案后认为,被告人刘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已构成盗窃罪,应依法惩处。案件审理期间,被告人刘某某积极退赔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被害人谅解,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从宽处理。依照刑法相关规定,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刘某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法官提醒

网络并非法外之地,在网上的行为也应遵守相应的规则和法律,否则可能会触犯法律,承担相应的后果。

网友上网时应保管好自己的账号、密码,不要轻信网友,将自己的账号等交给他人使用。涉及钱款的账号,尤其要谨慎,不要因疏忽大意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造成自身财产损失。

以案普法 | 非法电鱼不可行!有人被判拘役及向社会道歉→

以案普法 | 花钱给侄子找工作未达目的,钱能要回来吗?

以案普法 | 介绍他人虚开发票,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以案普法 | 代驾出事故,损失谁来赔?

来源:河南法制报 记者 刘俊华 通讯员 程贵忠 编辑:程梦真
0 阅读: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