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各电梯检测单位:
根据国家总局关于发布《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电梯自行检测规则》的公告(2023年第14号),结合南宁市实际,经研究决定,南宁市全市电梯检测市场将于2023年11月1日全面放开。届时,只要符合《电梯自行检测规则》要求的机构和单位均可参与南宁市的电梯自行检测。南宁市电梯自行检测主要按照以下要求进行:
一是电梯使用单位、维护保养单位以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机构参与南宁市电梯自行检测,应严格执行《电梯自行检测规则》要求;
二是电梯使用单位、维护保养单位以及特种设备检测机构主动与南宁市“电梯云”平台对接,在开展电梯自行检测工作前在南宁市“电梯云”平台上将人员、检测仪器设备和资质等进行备案,经备案成功后开展工作;
三是南宁市电梯自行检测的业务受理、报告出具等原则上在南宁市“电梯云”平台上进行;
四是2023年12月31日前执行《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改进电梯维护保养模式和调整电梯检验检测方式试点工作的意见》(国市监特设〔2020〕56号)和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之前发布的相关文件要求,2024年1月1日起,按照新规执行。
未尽事宜,请联系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联系电话:07715715076.
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