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锦能源近日发布关于终止转让控股子公司唐钢美锦55%股权的公告。美锦能源表示,鉴于双方对本次股权转让的主要条款未达成一致,为保证各方利益,经公司与唐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友好协商,双方决定终止本次股权转让事项。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结构,持续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与持续经营能力,美锦能源于2023年11月9日召开十届六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转让控股子公司唐钢美锦55%股权的议案》,拟与唐山钢铁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拟将持有的唐钢美锦(唐山)煤化工有限公司(简称“唐钢美锦”)55%股权转让给唐山钢铁,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完成后,唐钢美锦不再是公司的子公司,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截至公告披露日,双方尚未正式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亦未履行股权过户手续。
经查询,上述股权转让价款原定71,783.53万元。
美锦能源指出,终止本次股权转让事项是经过双方友好协商后作出的决定,双方均无需承担违约责任。本次交易事项的终止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与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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