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到一个有意思的事情,上海工作的一男子因工作电脑藏64G色情视频被开除,但以自己没看为由表示不服,将公司告了并索赔41万。
男子黄某进入上海某公司工作担任软件测试工程师,双方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其中黄某签字确认知悉公司的《使用技术资源规定》,明确禁止传播和存储非法电影、音乐等内容。
但后来公司发现黄某日常使用的工作电脑中存有大量色情图片和视频共计64.8GB,并进行了司法鉴定。
司法鉴定意见书显示从4755个缩略图中发现大量不雅视频或图片内容,其中还包含有身份证、居住证等缩略图信息,表明用户存在保存、浏览不雅视频或图片的行为。
于是公司与黄某进行谈话,黄某表示确认不应该在公司电脑上储存这些色情片,但保证没在公司看过。
但公司书面通知黄某解除劳动关系,理由为是他严重违反了本公司的内部规章制度,也违反了基本的职业规范。
黄某不服公司的解除决定,提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等,共计 41万余元。仲裁委裁决公司应支付黄某当年未休年休假折算工资,其他请求不予支持。
黄某仍不服,提起上诉。
二审法院认为,黄某虽主张硬盘内数据有被添加、篡改、删除等操作可能,但无任何证据可佐证;虽对司法鉴定意见书、公证书有异议,但亦未能提供充分的证据予以反驳。
故根据在卷证据,认定黄某在其工作电脑中放置大量淫秽视频和照片的行为存在。该行为不仅严重违反了规章制度,且亦违背公序良俗,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从法律角度看,公司解除黄某劳动合同是合法的。
公司有明确的规定不允许在工作电脑存储这类不雅视频和图片,黄某作为员工签字确认过相关规定,其存储行为违反了公司的规章制度。
并且该行为违背了基本的职业道德和公序良俗,所以黄某的索赔诉求没有得到法院的支持。
爱看点爱情动作片本来也没什么,但工作电脑是公司提供给员工用于工作的工具,存储色情内容不仅违背职业道德和公序良俗,也可能对公司的形象造成负面影响,还可能影响其他员工的工作氛围和心态。
只能说早知如此何必当初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