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苏轼《凌虚台记册》,行书,六开(本幅六开十二幅),作于宋哲宗绍圣四年(1097)。中国台北故宫博物院。嘉祐六年(1061年),苏轼出仕,任凤翔签判。嘉佑八年(1063年),凤翔太守陈希亮在后圃筑台,名为“凌虚”,求记苏轼,于是苏轼便作了这篇《凌虚台记》。苏轼作为宋四家之首, 他对书法的贡献是划时代的,他不仅具有个性鲜明的书法风格,更重要的是他倡导出一代尚意书风。这种新书风张扬了人的个性, 具有强烈的叛逆精神。
释文:凌虚台记。国于南山之下。宜若起居饮食与山接也。四方之山。莫高于终南。而都邑之丽山者。莫近于扶风。以至近求最高。其势必得。而太守之居。未尝知有山焉。虽非事之所以损益。而物理有不当然者。
释文:凌虚台记。国于南山之下。宜若起居饮食与山接也。四方之山。莫高于终南。而都邑之丽山者。莫近于扶风。以至近求最高。其势必得。而太守之居。未尝知有山焉。虽非事之所以损益。而物理有不当然者。
释文:此凌虚之所为筑也。方其未筑也。太守陈公。杖屦逍遥于其下。见山之出于林木之上者累累。如人之旅行于墙外。而见其髻也。曰是必有异。使工凿其前为方池。以其土筑台。高出于屋之危而止。然后人之至于其上者。
释文:恍然不知台之高。而以为山(原文山字遗漏。于文末补上。)之踊跃。奋迅而出也。公曰。是宜名凌虚。以告其从事苏轼。而求文以为记。轼复于公曰。物之废兴成毁不可得而知也。昔者荒草野田。霜露之所蒙翳。孤虺之所窜伏。方是时。岂知有凌虚台耶。
释文:废兴成毁。相寻于无穷。则台之复为荒草野田。皆不可知也。尝试与公登台而望。其东则秦穆之祈年橐泉也。其南则汉武之长杨五柞。而其北则隋之仁寿。唐之九成也。计其一时之盛。宏杰诡丽。坚固而不可动者。
释文:岂特百倍于台而已哉。然而数世之后。欲求其仿佛。而破瓦颓垣无复存者。既已化为荆棘禾黍丘墟垅亩矣。而况于此台欤。夫台犹不足恃以长久。而况于人事之得丧。忽往而忽来者欤。而或者欲以夸世而自足则过矣。盖世有不足恃者。而不在夫台之存亡也。既以言于公。退而为之记。绍圣四年(西元一0九七年)三月十四日。轼在惠州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