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浦东,48岁男子离奇去世,留下2套房子和2辆车子,价值900多万!但万万没想到,男子尸骨未寒,妻子就把75岁的公婆扫地出门,让公婆无家可归!公婆伤心欲绝,哭诉着说:“房子是我们出钱买的,凭什么不让我们住呢?”洪先生是上海本地人,是一个建筑工程师,月薪25000多!10几年前,他父母给他买了一套房子,准备给洪先生当婚房。房子装修好后,洪先生让父母跟自己同住!但洪先生和妻子结婚以后,妻子吵着要私人空间,于是洪先生的父母搬出去租房子住!
可是几年之后,两个老人觉得租房住很受气,于是就想再买套房子给自己住,就拿出100多万给洪先生,然后剩下的60多万用洪先生的公积金买下房子,所以这套房子也在洪先生的名下。而洪先生和妻子结婚16年感情也都很不错,因为和父母分开住,妻子和父母之间也没有什么矛盾!而且2套房子10几年后涨到了900来万,加上车子和一些现金,洪先生年仅48万就坐拥900多万资产!但是世事难料,洪先生从武汉出差6个月后回家休息,才跟家人团聚了一个星期,就突然在岳父母家里晕倒了,后来抢救无效去世了!而洪先生的资产也就变成了遗产!得知儿子去世的消息,这让白发人送黑发人的父母无法接受!他们一直想不明白儿子平时健健康康地,怎么就突然没了?但再悲伤也要给儿子料理后事!可是两个老人怎么也没想到是,更寒心的事情还在后头!他们给儿子办完后事不到一个星期,洪先生的妻子就把他们扫地出门,让他们无家可归!两个老人伤心欲绝,只能跑到儿子的坟墓前嚎啕大哭,哀嚎命运的不公,让儿子英年早逝!这个时候,洪先生的舅舅也看不下去了,他帮姐姐找来了调解员,希望能帮姐姐解决和儿媳之间的纠 纷!那么,洪先生的妻子为什么要这么狠心把两个老人赶出去呢?洪先生的妻子王女士非常 委屈,她说:“我没想霸占这笔钱,主要跟公婆没住一起没多少感情,他们又把我逼急了!我老公刚死,母亲又不幸乳 腺癌复发再次住院,但公婆却担心我霸占老公的遗产,催着我把其中一套房子过户给他们,这是多么不信任我”而洪先生的母亲沈阿婆则非常生气,她说:“我儿子在你们家里莫名其妙没了,还不让我们继承儿子的遗产,你又何尝考虑过我们的感受!你母亲生病住院,跟我们也没关系,我们两个老人只想把我们当初投进去的钱和儿子留下的遗产拿回来,有什么错呢?”看到双方这么激动,调解员决定跟双方单独沟通了解事情!王女士告诉调解员说:“我老公留下的存款就只有几十万,第 二套房子还有30多万本金没有还完。而我给我爸妈买了房子,还要给他们还房贷,我的压力也很大!而且老公死后我买墓地花了几十万,用了夫妻共同财产买的,理财产品也亏了钱的,这些钱都应该扣下来,再进行遗产分配!但公婆怀疑我私吞了钱!”而沈阿婆告诉调解员说:“这2套房子我们两夫妻把一辈子的积蓄投了进去,第 一套房子就是儿子的婚前财产,第 二套房子我们出了100万,就算是夫妻婚后财产,我们也有份!而且儿子留下的现金存款不可能只有几十万,但儿媳却说只有这么点,我们怀疑儿媳私吞了!”这下调解员明白了,因为双方不信任,所以才有了矛盾!那么,从法律的角度来说,这笔遗产该怎么分配呢?第 一套房子,是王先生的婚前个人财产,在没有订立遗嘱的情况下,其名下的个人财产按照法定继承第 一顺位:配偶、子女、父母,进行继承!因此,该房产理论上会被其父母、子女、配偶三方平分!第 二套房子,因为写在王先生名下,而且用王先生的公积金来还房 贷,所以这套房子是他们夫妻的共同财产。如果他父母能拿出给王先生100多万的转账记录,那这笔钱可以视为他们借给王先生的,在分配房产前要先抵扣掉!另外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所以抵扣掉父母的借款后,再夫妻平分!然后王先生的一半再平分给父母、妻子和孩子!当然,妻子买墓地的支出也应该先扣掉,但她为父母还房贷的钱也是用了夫妻共同财产,这笔钱岳父岳母也应该退还。但如果是洪先生生前同意的话,则不用退!后来调解员劝说王女士毕竟夫妻一场,不应该让公婆老无所依,这样她老公也不能安息!而王女士表示自己会考虑!希望王女士能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再怎么样也不能把公婆赶出家门,她今天拥有的房子离不开公婆当年的付出!而她把公婆赶出家门的行为,不管在法律上还是道德上,都站不住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