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烟台,一则关于男子消费189元只付89元理由是摊主不开发票的事引起了关注。
摊主:不给钱吃饭啊,189你给我89,男子:你都不给我开发票
摊主:让他把钱给我,他说不给,非让我开发票,夜市的摊点哪有发票,报警了,这种事没办法,警察说只能走法律程序。
警察给了解决问题的方法
知道夜市摊位要发票意味着什么吗?意味着要公鸡下蛋
真的很能装 ,还要发票?这是想报销?报销个屁,3岁小孩都知道夜市摊位不能开发票呀。
我去超市买瓶水是不是也可以向老板要发票,特别是那种小卖部,估计营业执照都没,到时候会不会被打,被打了报警还能找老板要医药费,我似乎找到发家致富的方法了。
没办法,规定必须出发票的,给钻空子了
现在路边摊比饭店还贵,好笑
贵也不是不给钱的理由啊,他如果有明码标价贵,你可以不吃啊
这样的人都是故意的,你可以到可以开发票的地方吃啊,干嘛还要来这种开不了的地方呢?
以后我出去吃饭,只要不开发票就这样操作,反正警察也没有办法。
你不一定有他运气好,碰到厉害的,轻则酒瓶爆头,重则菜刀待候,摆摊的人一撤你根本找不到的!
那吃一百不开发票就不用给钱了,可以天天吃霸王餐
本来就应该开发票啊,个体工商户执照都能领发票,除非是无证经营。
夜市摊,是烧烤小店。不是摆摊而且规范管理的话地摊也要有摊贩证
吃完饭结账 ,索要发票, 没有发票可以投诉。 吃饭钱可以问有没有发票, 没有发票可以不吃吧。
吃了就要给钱,这是做人的问题,没发票你可以去税务告老板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