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净化网络环境,依法打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溧水警方坚持依法打击与综合整治相结合,始终保持对网络暴力违法犯罪的严打态势,切实维护和谐清朗的网络空间。现将近期4起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案例一:朱某涉嫌敲诈勒索案。
2023年8月中旬至2024年4月中旬,犯罪嫌疑人朱某多次在社交平台发布受害人照片信息,称要毁掉其名誉,向对方实施敲诈,数额较大。经调查,朱某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公安机关依法对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案例二:章某侮辱他人案。
今年3月,章某在社交平台发布带有受害人李某车牌号和个人照片的音视频并对其进行辱骂,对李某工作生活造成严重影响。经调查,章某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公安机关依法对其予以行政拘留处罚。
案例三:王某散布个人隐私侮辱他人案。
今年4月,王某因恋爱纠纷,将其女友李某的隐私视频通过网络云平台发送给他人,同时在网络平台留言辱骂李某。经调查,王某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公安机关依法对其予以行政拘留处罚。
案例四:张某、李某侮辱他人案。
今年5月,张某因琐事与吴某发生矛盾,遂伙同李某在社交群组及社交平台对吴某进行辱骂、侮辱,并进行威胁。经调查,张某、李某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公安机关依法对两人予以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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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相关嫌疑人被警方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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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相关嫌疑人被警方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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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相关嫌疑人被警方处罚
溧水警方提醒: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网暴必受法律严惩。通讯员 溧公宣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梅建明
校对 陶善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