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河南大学生掏鸟窝判十年,父亲:比人贩子判得都重,凭啥

芹芹看国际 2023-06-22 13:33:00

2014年,河南一大学生闫啸天因为猎捕和售卖十几只小鸟,被判刑10年半。

闫父当着媒体大声喊冤:“为什么掏个鸟窝居然比‘人贩子’判得都重?”

当时的舆论几乎一边倒地同情可怜闫啸天,认为法院的判决太不合理:“就抓个小鸟,至于判这么多年吗?”

可让人奇怪的是,闫父的多次申诉和舆论的压力,却丝毫没有改变法院的判决,终审始终是维持原判。

那么,究竟是法院“不近人情、量刑过重”,还是闫啸天咎由自取?

01

2014年7月,郑州职业技术学院大一学生闫啸天回到农村老家过暑假。

闲来无事的闫啸天,叫上朋友王亚军,一起去村子附近的河里游泳。

在河里玩得不亦乐乎的闫啸天,突然听到几声特别的鸟叫,他立刻冲朋友比了个“安静”的手势,然后游上岸,顺着鸟叫声一路找了过去。

这一找可不得了,闫啸天惊喜地发现:原来,河附近的一棵树上,居然有一窝毛色十分漂亮的幼鸟!

闫啸天大喜过望,心想着这窝小鸟绝对能卖个好价钱。

他立刻叫来了王亚军,从家里搬来梯子,直接“一锅端”了这窝小鸟,并带回家养了起来。

当时的闫啸天,压根没有想到,正是这窝漂亮的小鸟,永久改变了他的人生!

之后几天,闫啸天和王亚军陆续“扫荡”了村子附近的大部分树林,又抓到了几只相同品种的幼鸟,一并带了回去。

看着这些天的“战利品”,激动的二人合计了一下,决定将小鸟信息挂上网,高价出售。

短短几天时间,就有好几个买家联系了闫啸天。在一番讨价还价之后,闫啸天最终将10只小鸟分别卖给了3个人,总收入1000多元。

尝到甜头的二人决定乘胜追击,再捞一笔。于是,他们又去仔细搜寻了一遍村子附近的树林,并且一口气又抓到了4只和之前同样品种的小鸟。

按照老规矩,闫啸天回家后,立马将小鸟的信息发布到了网上,静待买家上门。

很快,就有一个神秘买家联系上了闫啸天,并且要求他必须“送货上门”。闫啸天想着对方出价很高,于是欣然答应。

兴奋的闫啸天和王亚军将小鸟打包装箱,放上了电动车,然后朝着买家给的地址疾驰而去。

临行前,王亚军还激动地告诉父亲:“有人要买我们抓到的小鸟,我现在给送过去。”

王父看见兴奋的儿子,也没有多想,只帮儿子将装鸟的箱子放上车后,就送儿子出了门。

王父后来,每当回忆起当日的情形,就悔不当初:“如果早知道结果如此,我那天无论如何都会阻止亚军出门!”

彼时的闫啸天和王亚军,还做着“即将要发财”的美梦,全然不知他们正一步步走进专为他们设好的“陷阱”!

原来,警方早就盯上了闫啸天,此次假扮成“买家”,就是为了人赃并获,将闫啸天他们缉拿归案。

之后,闫啸天和王亚军便被公安部门刑事拘留,后又被直接逮捕。

不久后,闫啸天被判10年半的有期徒刑,罚款1万元,王亚军被判10年有期徒刑,罚款5000元。

就在判决下达后,当地的媒体以《掏鸟16只,获刑10年半》为题,对此事进行了报道,这篇报道迅速引爆了舆论。

大部分网友都认为法院判得太重了:“就因为掏鸟,被判10年有期徒刑?实在太离谱了!”

那么,究竟是法院“不近人情、量刑过重”,还是闫啸天他们咎由自取?

02

原来,闫啸天和王亚军掏和卖的根本不是普通的鸟类,而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燕隼!

我国刑法早有规定,非法猎捕、贩卖燕隼这种濒危野生动物,是会判刑的!

闫啸天和王亚军一共非法猎捕和贩卖了10多只燕隼,数量较多,情节严重,所以最终被判处10年左右的有期徒刑。

不过,就算知道了闫啸天他们猎捕的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依然还是有一些网友同情闫啸天:“他只是个学生,可能根本就不知道自己抓的是国家保护动物吧……这难道不是无心之过吗?”

闫啸天的父亲更是对着媒体哭诉:“啸天还只是个孩子,他哪里认识什么燕隼,哪里知道这是保护动物……我们农村孩子从小就喜欢掏鸟窝,这不是很正常吗?谁能想到掏几只鸟会有这么严重的后果?”

可是,之后检方公布的信息,却直接打脸了闫父。

原来,这位闫父口中的“孩子”其实根本不是初犯了,他也完全不像父亲口中或者网友想象中那样“无知”。

猎杀和贩卖野生动物对于21岁的闫啸天来说,根本是驾轻就熟。

据调查,闫啸天常年混迹于一个河南鹰猎的兴趣交流群,还会积极参与群里的讨论。从他和网友的聊天记录来看,闫啸天对鹰隼等鸟类的生活习惯和特性可谓是如数家珍。

不仅如此,他还以“啸天1125”的账户名活跃于各大贴吧,经常在贴吧晒出自己猎杀的各种动物的照片,炫耀自己的“战果”。

他甚至还在贴吧中贴出自制捕猎武器的照片,语气中满是骄傲和自豪。

更讽刺的是,这位所谓的“无辜的孩子”,曾多次通过QQ群、贴吧等渠道征购或者公开贩卖隼鹰、鹞鹰等各种珍稀鸟类。

比如他自己就通过网络非法买过一只凤头鹰,养了段时间后又转卖出去(凤头鹰也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也算是这个黑色产业链中的“熟手”。

就连这次抓到的燕隼,闫啸天也是通过将信息发布到网络上,才能吸引来买家,进而完成贩卖。

而当贴吧网友质疑他叫卖的是国家保护动物时,闫啸天居然嚣张地回应道:“有的说我会有报应,让你们知道什么叫胆量……”

换句话说,闫啸天不仅熟知燕隼等珍稀鸟类的知识,也明确知道自己正在做犯法的事,全然不像其父口中的那样“天真无辜”。

可以说,闫啸天其实从头到尾都不是一个“仅仅犯了无心之过的可怜无助大学生”,而是在捕猎、收购、倒卖国家保护动物“一条龙”组织中扮演了相当重要的角色。

因为被告人闫啸天主观上存在确凿的“故意”,根本就是多次“知法犯法”,所以从案件定性和量刑的角度来说,10年半的有期徒刑是符合刑法规定的。

03

虽然闫啸天和王亚军的判决有理有据,但他们的家人却无法接受这一结果。

“我的儿子又没有犯谋杀那样的罪,为什么会被判这么多年?”

在一审结束之后,闫啸天的父亲闫爱民选择上诉,拒不承认判决结果。

他坚称自己儿子第一次掏的数量是6只,而不是判决书中说的12只。

“我问了当时在高庄村围观掏鸟的人,他们都说亲眼看到我儿子掏的是‘4或5只’,绝非12只!”

要知道,鸟的数量会直接影响到量刑,数量越少,判刑越少。如果闫啸天第一次掏和卖的燕隼只有6只的话,是不至于判10年的。

但事实果真如此吗?闫啸天第一批掏卖的真的只有4或5只吗?

其实,有专家证实,燕隼这种鸟类一般产卵2到4枚,而且它们的生活范围很大,几平方公里才会有一窝。

换句话说,闫爱民的证人也许并未撒谎——闫啸天在高庄村或许真的只掏了4或5只鸟,因为燕隼一窝本来也只有2到4只幼鸟。

但是,谁能保证,闫啸天在高庄村之后,有没有去别的地方继续掏鸟呢?

更重要的是,在最初分开审讯时,王亚军就已经交代说第一批猎捕的燕隼数量是12只,这也和警方之后追查到的、被贩卖的燕隼的数量是一致的(跑1只,死1只,最后卖掉10只)。

可就因为自己儿子闫啸天说“第一批只掏了5、6只燕隼”,闫爱民便深信不疑,所以一直不肯相信检方给出的证据。

至于检方提供的闫啸天在贴吧、QQ群等网络渠道猎杀、买卖野生动物的证据,闫爱民解释说:“我家孩子只是喜欢鸟。”

不仅如此,他还一直声称,自己的儿子根本不认识燕隼,也不可能知法犯法:

“孩子很懂事,如果知道这是违法的,他是不会去做的。”

这位“爱子如命”的父亲,可以说为儿子付出了全部。

在一审判决下达后,闫爱民没有放弃,他一边提出上诉,一边想要通过“行贿”来救自己的儿子。

他和王亚军的父亲多次向辉县市公检法部门的相关人员送钱或者礼品,价格从几百到几万不等。

但是让闫爱民绝望的是,法院在二审依然维持了原判,自己的儿子还是要面临10年半的有期徒刑。而他曾经贿赂的那些人,却早已经联系不上了。

而就在此时,谁也没能想到,走投无路的闫爱民,居然选择走了“极端”:“既然你们不想办法救我孩子,那我也只能和你们‘同归于尽’了!”

随后,他竟然向新乡市检察院自首了自己的行贿行为,企图通过“自爆”来使案件重新翻盘。

只可惜,最终结果还是未能如闫爱民所愿。

虽然被闫爱民举报的几位受贿人员都被依法处分,但他的儿子,却依然只得到了个“维持原判”的结果。

不得不说,闫父真的为爱子倾注了所有。

04

不过,即便知道闫啸天并不无辜,还是有网友为闫啸天鸣不平:

“即使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但也不过就是几只鸟而已,就因为几只鸟就获刑10年,是不是太夸张了?难道鸟命比人命还贵重?”

更有甚者直言:“要论重罪,谋杀放火、拐卖人口这样的才算吧,猎捕贩卖几只动物,罪不至此吧!”

其实,这种说法,远远低估了珍稀动植物的价值。

刘慈欣在《流浪地球》中写过这样一段话:

“最初,没有人在意这场灾难,这不过是一场山火,一次旱灾,一个物种的灭绝,一座城市的消失。直到这场灾难和每个人息息相关。”

许多时候,一些我们认为无关紧要的事情,最终引发的蝴蝶效应,可能是所有人都无法承受之重。

人类作为高级动物,虽然处于地球食物链的顶端,但这绝不意味着人类可以凌驾于整个生态圈之上,肆意妄为。

相反,人类无时无刻都依赖着这个星球上的生态,人类的命运也和生态系统的其他物种紧密相连。

非洲有个村庄的牧民深受狮子的困扰:因为狮子不仅会吃掉牧民们养的牲畜,有时甚至会直接攻击牧民。

为了保护自己以及牲畜们的安全,牧民们大量猎杀狮子,造成当地狮子数量锐减。

本以为狮子的减少是件好事,可之后发生的事却让牧民悔不当初。

原来,狮子是狒狒的天敌,可以很好地控制狒狒的数量。可随着狮子被大量猎杀,狒狒便开始大量繁殖,最后甚至入侵人类村庄去抢夺食物和水。

更可怕的是,狒狒的身体里携带了大量的寄生虫,当它们去村庄时,也将各种寄生虫感染带给了牧民……

可以说,生物链中的任何一环出现问题,原本环环相扣的生态系统便会出现紊乱,最终势必会危害到人类自身。

而珍稀的野生动植物是处于生物链中的薄弱环节,比起其他物种,它们面临着更大的物种灭绝的危险,是需要重点保护的对象。

从这个意义上来讲,对于非法猎捕和售卖珍稀动植物的严惩,是非常必要的。

因为如果不严厉打击和惩处这种行为,一定会有更多的人在暴利的诱惑下,从事盗猎和贩卖珍稀动植物的活动。

事实上,从闫啸天案件中披露出来的野生动物贩卖组织,以及其他一些被曝光的地下买卖野生动物的行为来看,我国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处境依然十分恶劣:

在暴利的驱使下,有一些人即使知道非法猎捕会被严惩,依然还是选择铤而走险;

而还有一部分人,则是因为法律意识淡薄,意识不到非法捕猎和买卖野生动物的严重性,所以才走上了犯罪道路。

而正因为这些人的存在,许多珍稀动植物的命运依然不容乐观,随时面临灭绝的风险。

所以,用刑法严惩犯罪,并且进一步扩大宣传相关生物和法律知识,才能更好地保护珍稀野生动物。

05

因为一时的贪婪以及法律观念的淡薄,让闫啸天最终铸成大错。

而这个错误,不仅让他人生最好的年华只能在监狱中度过,而且还连累了自己的家人,毁了一个家庭。

狱中的闫啸天大概是真心悔悟了,他在入狱期间因为表现不错曾先后获得3次减刑。

不仅如此,他还劝说“执着”的父亲,不要再继续申诉了,好好生活。

闫爱民最终被自己的儿子说服,不再申诉:“我尊重儿子的意见。等他回来后,一切以他的意见为准。”

不过,他也坦承,放弃申诉这件事在他心里将会永远是个坎,因为这会让他对儿子始终心怀愧疚。

闫爱民的父爱的确让人感动,但任何一个人,都需要为自己的错误付出代价。

闫啸天的案件,其实给了所有人一个警醒:明知是犯法的事,绝对不能做,否则就将是一条不归路,最终不仅会伤害我们自己,也会伤害爱我们的人。

作者:芸子归

编辑:明月松间照

参考资料:

《河南新乡回应“掏鸟案”:贩卖猎隼核心事实确凿》《央广网》

《“掏鸟窝”案舆论反转,大学生明知故犯被判十年半不冤》《大众网》

《我们凭什么要保护珍稀物种?》《人民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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