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医院工作制度汇编

大叔写公文 2024-04-10 15:23:21

中医医院工作制度汇编

目录

1、纪x工作制度

2、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实施办法

3、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工作流程

4、加强医院行风建设实施方案

5、满意度调查工作制度

6、回访工作制度

7、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制度

8、医务人员廉洁自律工作规范

9、重点部门、重点岗位、重点人员廉洁自律工作规范

医务人员廉洁自律工作规范(8)

为深入贯彻原卫生部、省、市、县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和行业作风建设一系列精神,切实加强医德医风建设,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结合我院实际

情况,就医务人员康洁行医作如下规定:

一、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坚决纠正一切有损于国家和群众利益的行为。

二、不断改善服务态度,提高医疗质量。

三、坚决抵制“以医谋私”的不良倾向,不接受患者的吃请、馈赠,维护广大医务人员的声誉。

四、尊重患者的人格与权益,做到关心、同情、爱护患者,对患者一视同仁,尽职尽责。

五、将廉洁行医的全过程置于社会舆论和群众的监督之下,支持和接受群众的举报、监督。

六、不假公济私,不内留和私分药品,不以患者的名义为自己开药。

七、严格执行物价政策,遵守物价纪律,做到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合理收费。

八、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外出行医、会诊、兼职或私自向外介绍来本医院就诊的患者,确保医院的利益和正常的工作秩序。

重点部门、重点岗位、重点人员廉洁自律工作规范(9)

为完善我院康政建设,确保反腐倡廉工作取得实效,现制定我院重点部门、重点岗位、重点人员廉洁自律工作规范。

一、重点部门、重点岗位人员轮岗制度

为加强行风建设,防范不正之风的发生,按照上级要求,从预防职务犯罪、爱护保护干部队伍出发,对重点部门、重点岗位、重点人员实行定期交流轮岗制度。

(一)重点部门、重点岗位、重点人员是指院药剂、医用设备采供、基建工程、物资招标采购、人事、财务、信息管理等部门的人员及负责药剂、医用设备采供的分管院领导。

(二)上述重点部门的负责人每3-4年必须轮岗,各类采购人员每2-3年必须轮岗,班子每3年对分管重点部门的工作作出分工调整。

(三)加强对重点部门负责人后各干部的培养,引入竞争机制,做到一岗两备,实施滚动管理。

二、药剂、医用设备、医用材料供应商代表接特制度

医院对药剂、设备供应商代表的接待严格执行“两指”制度。即医院指定部门、指定时间,委派专人(2人以上)负责处理与供应商的洽谈业务。具体规定如下:

(一)所有医药器械供应商、试剂经销商代表来院开展各类产品的介绍和推广等活动,分别由药剂科和器材科负责接待和洽谈。

(二)相关科室在接待时,必须按规定的工作时间(另定)并需有2人以上共同接待和洽谈,并有接待记录。

(三)工作人员如违反“两指制度”,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1违规一次,给予诚免谈话;

2.违规二次,给予诚免谈话,并在科内通报批评,并扣当月绩效工资500元;

3.违规三次,给予警告处分,并在全院通报批评,扣除当月全部绩效工资;

4.多次违规、情节严重的给予下岗处理;

5.所有违规者年度考核及医德考评不得评为“优秀”。

(四)对所在科室行风建设管理不力、反复出现医务人员擅自接特医药或器械供应商代表的,追究科室负责人的管理责任,所在科室当年目标考核不得评为“先进”,并和科室绩效工资分配挂钩。

(五)供应商代表在指定部门以外接触医院工作人员,一经发现,第一次进行诚免谈话;

发现二次限量或暂停使用相关厂家产品三个月;再次发现取消对其产品的采购。

三、药剂、医用设备、医用材料等统一采购制度

(一)医院药剂、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均需院职能部门按计划统一采购,并经规范程序后由科室领用或由病人购买,临床、医技及其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和理由与供应商直接发生实质性的购销关系。

(二)实行回避制度。在采购活动中,直接使用的科室有采购申请权,但对具体采购工作应予以回避,即不能以任何形式单独接特供应商,不能向医院职能部门指定商品品牌和供应商,不能参加医院组织的有关采购谈判。院纪安、审计科严格把关。

(三)严禁推介制。医务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患者推销药剂、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禁止医务人员作为中间人向患者介绍供应商并经手相关货款。

(四)严格规范采购程序。遵循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根据所采 购商品的不同特点,分别采取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和询价等 方式。除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和有其他特殊情况外,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 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应不少于3家。医院内部组织的各类采购应程序规范、记录完整、留档备查。

四、药剂、医用设备、医用材料等采购廉政准入制度

为规范医院药剂、医用设备、医用材料等采购行为,维护医院合法权益,防范不正之风的发生,特制定采购廉政准入制度。

(一)参与本院药剂、医用器械、医用材料等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遵守法律法规和党风 廉政建设有关规定,符合招标要求,具有相应业务资质,无行贿行为等不良记录的,准予进入本院参与采购活动。

( 二)通过集中招标采购或省、市、院内招标采购中标的药剂、医用器械、医用材料等, 在与供应商签订购销合同的同时,必须明确康政准入的要求、责任以及供应商廉沽经商的义务,相互监督和制约。

(三)进入医院使用的药剂、医用设备、医用材料等供应商除必须严格执行廉政规定以 外,还必须遵守国家行风建设的各项规定和我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对发生违规行为的医药生产经营企业或代理商,终止与其的购销关系。

【全篇1.03w余】

0 阅读:1

大叔写公文

简介:聊聊公文写作,分享写作素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