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老师说:“中国的语言文字”,意思就是“中国的语言之文字”

杏坛事 2024-06-18 20:27:10

写在前面:有人说这个争论无聊,是闲得蛋疼,既然如此就不要看。各人有各人的兴趣,自己不感兴趣,可以不屑一顾地走开,但不要否定别人的兴趣。

言归正传。前几天,一位华东师范大学的教师发文称,“请说中文”这个说法有语法错误,而且错了很多年。他还在评论区回复说中文不严谨,是大毛病。

这里面,不仅关系到知识性的对错问题,还存在对中文认识的正误问题。我认为这位华东师范大学的教师是错的,且这种错误与其身份不匹配,感觉不可思议。

于是我发文进行反驳,指出两点:第一,“请说中文”不存在语法错误;第二,说中文不严谨是大毛病是不对的,任何语言都有模糊性,而且模糊性有利有弊。

我的反驳也含有批判的意思,因为对中文的认识关系到文化自信。我不认为中文不严谨。虽然中文的确存在模糊性,但是任何语言都有模糊性,且模糊性有利有弊。

没想到,那位华东师范大学教师居然看到了这篇文章,而且居然留言反驳,居然说我蹭他流量,居然说我攻击华东师范大学,居然说汉语喜欢模棱两可,糊弄过关。我看了,又气愤又可笑又感慨,给他回了一段话,他不吱声了。

现在,又有一位大学教师加入了辩论,是山东大学的,他的观点有意思。他说,华东师范大学教师是错的,我也是错的。他认为“请说中文”的确是错的,但不是语法错误,而是概念性错误,后面括号备注“逻辑错误”,语法上是对的。

我理解他的意思。“请说”是动词,“中文”是名词,动词支配名词,属于动宾结构,这在语法上是正确的。这一点,我认为他说得没毛病。

其所谓概念错误或逻辑错误,意思是说,“中文”是指文字,而文字只能写,不能说,搭配不当。在这一点上,两个大学教师认识是一样的。

所以,我给山东大学教师回复说,按照他的说法,那就必须先把词典里对“中文”一词的解释给改了,因为词典解释“中文”指中国的语言文字。

我在反驳华东师范大学教师的文章里,就是引用了现代汉语词典对“中文”的解释,这是我唯一但却有力的证据,想推翻我的观点,只有先改词典解释。

请看词典对“中文”的解释:

我根据这个解释,指出“中文”有两个内涵,既指中国的语言,也指中国的文字。“说中文”就是请说中国的语言,特指说汉语;“写中文”就是写中国的文字,特指汉字。这个要根据具体语境来确定。

但是,山东大学教师说我理解错了。按照他的意思,“语言文字”不是并列短语,“中国的语言文字”应该理解为“中国的语言之文字”,“中国的语言”是对“文字”的修饰限定,是偏正结构。

山东大学教师因此说,“该词典的编造者的书面表达不是十分地严谨,造成了误会”。他还言之凿凿地说,“中文”指“中国的语言之文字”,是汉语研究界的共识,并备注“汉语概论”。

但我是注重证据的,我希望他能把书上对“中文”的定义拍给我看看,证明“中文”的意思确实是指“中国的语言之文字”,而不是他自己把“中国的语言文字”理解为“中国的语言之文字”。

他没有拍给我看,而我断定没有这种说法。其实按照他的意思,词典对“中文”的解释,完全可以写成“中国语言的文字”,何必写成“中国的语言文字”?更不必写成“中国的语言之文字”。

后者特别拗口,没有这样说的道理。而即便前者,我也从未见过“中国语言的文字”这种说法。可以说“中国的语言”“中国的文字”,但说“中国语言的文字”,似乎就是脱裤子放屁了。

因此,“中国的语言文字”,这里面修饰限定语是“中国”,而不是“中国的语言”,“语言文字”就是一个并列结构的词组,就是指“语言”和“文字”,而不是偏正结构,不是指“语言的文字”。

事实上,在百度百科中对“中文”的解释,就明确指出了是“汉语和汉字”。我此前查过这个解释,但觉得百度百科有时不靠谱,又觉得词典解释可以证明,就没举这个证据。这次我把百度百科的解释出来时,山东大学老师果然说“不对”。

但是,百度百科这个解释也不是杜撰的,注意后面有个注释【1】,点击显示出引用来源,还是现代汉语词典,是2016年的版本,比我那个词典要晚得多:

当然,为了进一步证实“中文”是指“汉语和汉字”,我又查了一些不同来源的解释,还有以下三处可以印证我的观点:

到这里,我已经通过举证,非常缜密地证明了以下两点:

第一,词典里“中文”解释中的“语言文字”,就是指“语言”和“文字”,即“中文”既可指汉语,也可指汉字;

第二,在第一条不可推翻情况下,“请说中文”完全正确,既不存在语法错误,也不存在概念错误或逻辑错误。

请注意,有一部分人说“请说中文”正确,是因为约定俗成,这种理由也是不恰当的,这与约定俗成没有关系。

所以,两位大学教师,一个华东师范大学的教师,一个山东大学的教师,要想推翻我的观点,就必须先改词典解释。

不仅词典解释能证明,现实生活也能证明。看看上图,左边,光明网报道的,6月7日,“汉语桥”中文比赛,一个外国小学生在“中文秀比赛上表演朗诵”。

右边,外国女孩展示毛笔字“我学中文”,外国人学中文,不会只是学写汉字吧?是不是也要学习读、学习说?

有人反驳说,“读”和“说”不一样。表面看起来似乎是这么回事,但是本质上来说没有不同:

二者皆可不出声,“在心里说”就是不出声;在出声的时候,二者皆可无听众,“自言自语”就是无听众;作为听众,当你只用耳朵听时,对方是“读”是“说”没有区别。

请问:朗诵,是读还是说?

很多反对我观点的人,还举出一个理由,那就是通常说的所谓“口头为语,书面为文”。这是叶圣陶说的,反对者引用此言,目的当然在于显示出权威性,证明“文”就是字,“中文”就是汉字。

但他们不知道,这句话后面还有。叶圣陶原话是这样说的:“口头为语,书面为文。文本于语,不可偏指,因合而言之。”后面意思很重要。

何谓“文本于语,不可偏指”?意思就是说“文”源于“语”,不能只用来指书面的字,故合称“语文”。

像上图,“唐僧”说“用嘴说出口的是语言,语言是言不是语,文字是字不是文”,如果根据“口头为语、书面为文”的说法,此人前后矛盾,而山东大学教师还称“很对”,岂不荒唐?

这位山东大学教师,认为我与其他的评论者,无论是说“请说中文”错,还是说其对的,都没受过专业的语言学训练,即专修过中文系的基础课程。其言外之意,他是专业的,我们不是专业的。

不知道他从何得出此结论,难道就因为我们说的与他不一样?但是他的说法,上文我已经证明是错的,除非他把词典解释改了。但是他能比编词典得还厉害?

其他的评论者,我且不说,因为真不确定其是否具备评论的知识水平。我只举出两个特殊的评论者,两位大学教师看看他们是不是具备评论的知识水平?

下图,上面这个作家的留言,是在华东师范大学教师那篇短文下的评论;下面这个教授的留言,是在我前一篇文章下面的评论。他们总应该有水平吧?

其实,我在上一篇文章里说我是中师毕业,但是这不表示我的知识水平停留在中专学历,2006年我就通过社会自考获得了汉语言文学本科毕业证。而且不是自吹,那个时候的中师中专生,与今天的中专生绝对不可同日而语。那个时候考上中师中专,其轰动效应,不次于今天考上一本,甚有过之。

我说这些,是想说明,我对汉语知识并非完全外行。最起码,我不会认为汉语的模糊性是大毛病,语言都有模糊性,语言是工具,想不想说严谨,能不能说严谨,取决于表达者,不能驴不走怨磨不转。古往今来,用汉语书写的各种契约、合同、文件浩如烟海,如果汉语不严谨,这些契约、合同、文件如何产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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杏坛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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