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上海女教师与高中生发生不正当行为在网上越吵越烈,有的指出丈夫涉嫌侵犯隐私权,有的说涉嫌侵犯未成年人隐私,但总的来说,还是对这个女教师的不检点行为进行严厉谴责。
作者认为,根据网络信息,如果丈夫的举报属实,该女教师将具有以下违法行为,包括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
如果举报属实,该女教师至少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的两个款项,分别是第八条 教师应当履行下列义务的第一款:(一)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第四款(四)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从网络举报来看,如果属实,该女教师并没有做到为人师表,也没有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应该按照教师法的法律条文予以处罚。
如果举报属实,该女教师违反了《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按照这个法规,该女教师应按照第四条 应予处理的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第二款 (二)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违背社会公序良俗。根据网络流出的各种信息可以看出,该女教师事件如果属实,很显然违背了社会公序良俗。
作为教书育人的老师本该是学生发展引路人,却与学生发生不正当行为,这与当今社会道德的约束是格格不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