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期财经讯,10月30日,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泛海控股”)发布有关诉讼进展公告。
2024年5月11日,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北京金融法院送达的起诉材料。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以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为由,对武汉中央商务区股份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公司”)、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以下简称“中国泛海”)、泛海不动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不动产公司”)、泛海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股权公司”)、北京星火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星火公司”)、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卢志强先生提起诉讼。
2024年10月30日,公司收到北京金融法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主要内容为:
1.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民生银行偿还欠款本金3亿元;
2.民生银行在本判决第1项确定的债权范围内,有权就公司、武汉公司提供的抵押物、质押物的折价或拍卖、变卖价款优先受偿;
3.驳回民生银行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公司、武汉公司负担部分案件受理费1,541,800元、保全费5,000元。
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有待于执行情况而定,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执行情况进行相应会计处理,最终会计处理及影响金额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