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个hr,个人认为在公司逼员工自离的各种灰的白的黑的操作中,给员工放假强制待岗是最狠的招式了,因为待岗对于公司来说至少有如下两个“好处”:
1、待岗期间只发你基本工资或者最低工资,让公司的成本降至最低;
2、如果员工愿意和公司耗着,公司执行一段时间的待岗后,给你来个辞退,这个时候赔偿金可以“节省”相当一笔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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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过来对劳动者来说呢?大家都是指着工资吃饭的,待岗那点基本工资可能都不够维持生活。所以有些人就选择“不跟垃圾公司费那劲”,直接走人了;对于剩下那部分“耗着的人”,等耗一段时间后,公司来个违法强辞(公司也承认违法),然后主动支付2n,你能咋办?但问题是这个时候经过一段时间的待岗,你的工资基数降低了很多呀,最后算笔账发现,还是劳动者吃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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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道劳动者面对公司的待岗,真的就除了吃亏还是吃亏吗?当然不是,其实在面对公司的别有目的的“待岗”操作时,我们可以这样三步走策略来应对:
1、表明自己要求公司正常分配工作
在操作上,大家要通过正式的书面文字的方式通知公司,要求公司按照劳动合同所约定的内容为自己提供劳动条件。一定要记住是通过书面的形式,目的就是为了制造并保留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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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安排自己待岗导致工资少发既成事实
当我们向公司正式发出通知后,要关注的点就变成了实际的工资收入。如果自己实际到手工资确实变少了,自己应得的绩效提成也没有了,这个时候我们就可以“公司未提供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工资”为由,提出被迫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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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向公司提出正式解除劳动关系
在这里要强调的是,一定要突出自己是“被迫解除劳动关系”。在实操中有两个注意点:第一自己的被迫解除劳动关系一定要体现公司的违法行为在先,自己迫不得已提出被动离职;第二就是确保自己已经收集到了相关的证据。因为一旦离职,在想去取证,那可是非常难的一件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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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以上三步,就可以让作为弱势的劳动者在面对公司的“待岗”操作时,扭转只能被迫接受的尴尬境地。不过在实操中我发现,很多人会觉得这么干等同于和公司全面翻车,这样不好...
但在我看来,公司其实就是抓住了劳动者这方面的心理,大玩特玩这套“要么忍要么滚”的流氓操作。你要知道,公司都跟你这么玩了,你要是再不好意思,那就请等着吃亏吧~关键是就算是你吃亏了,公司也不一定会念你好,他只会觉得“你看,我这操作多好”...
广州珠江钢琴厂现在就是这样[汗]
N或者2N本身就不严谨或者不公平,很多企业本身就是恶意降低工资水平(不管是强制或者欺骗),这种情况如果还按前一年平均工资计算赔偿有失公允甚至有意给企业违法留的漏洞。至少应该对“前一年平均工资”加以界定,至少不能低于企业同岗位同级别平均工资吧!
在私企,大把方法搞走你,不用赔一分钱。在时间和精力上,你耗不过公司。
多希望太阳爆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