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孩骑行被碾身亡事件愈演愈烈:雪崩的时候,没有一个人是无辜的

一格专栏 2024-08-15 15:50:52

雪崩的时候,没有一片雪花是无辜的。

这句话在愈演愈烈的“河北11岁男孩随父骑行摔倒遭碾压身亡”事件里体现得淋漓尽致,悲剧发生且无法挽回的时候,没有一个人是无辜的。

整个事件的来龙去脉很简单:

河北一位父亲带着11岁的儿子跟队骑行,途中男孩不慎摔倒至对向车道,以50码速度匀速行驶的车辆避让闪躲不及,使得被车辆碾压而过的男孩不幸身亡。

事发道路的中间有一条显眼的白色实线,用来划分正向车道和对向车道,而两条车道的边缘都有一条虚线,在人们的普遍认知里,是用来划分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的。

而问题难就难在,事发道路不是正常通行的道路,而是一条未开通的道路。

如果这条道路是已经开通的正常道路,就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涉事司机最多就是交通肇事,但偏偏这是一条未开通的道路,不在交警的管辖范围内,事故转由刑警处理。

如果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来解释,涉事司机所面临的也是刑事责任。

除此以外,事故双方的亲属也都各有说法。

男孩亲属说,悲剧发生后,男孩的父亲非常伤心悲痛,身体状况也不佳,“孩子比较可爱,大家都挺喜欢他,发生这样的事情,我们都比较遗憾和心疼孩子。”

然而成千上万的网友却丝毫不同情这位痛失爱子的父亲,因为法律有明确规定,12周岁以下的儿童不得在道路上骑自行车,男孩明明只有11岁,但父亲依然违法带他跟团骑行。

在骑行的过程中,也就是男孩摔倒遭碾压前,还有一同骑行的队友拍到男孩对父亲喊“慢点”,但父亲没有减速,而当时自行车的速度已经达到了37码,比电动车25码的时速还要快。

最遭人诟病的莫过于,男孩父亲喜欢在网上发父子俩的骑行日常,早前就有热心网友在其社交账号下提醒他孩子年龄太小,骑车跟得太近,不适合跟团骑行,也不适合在快速路骑行。

面对善意的提醒,男孩父亲毫不领情,反而极不客气地回怼“跟你有关系吗,这种事还轮不到你管”,将自己淡薄的规则意识和作为父亲的严重失职暴露得淋漓尽致。

悲剧发生后,网友们纷纷嘲讽说“人是叫不醒的,只会被痛醒”,而看到这些言论的男孩父亲先是删掉了父子俩的骑行视频,又将社交账号设置为私密状态,只字不提自己的失职。

这种种因素叠加在一起,使得公众对他再无任何同情之意。

而另一边涉事司机的亲属则发声说:

事发路段位于河北容城县贾光乡南后台村附近,司机就是附近的村民,男孩摔倒的时候,他根本来不及闪躲避让,目前尚且不清楚双方的责任划分,司机仍在看守所里。

他的家庭状况也非常窘迫,司机本人在工地上做焊工,每个月五六千元的收入,七十多岁的老父母常年患病,妻子还是M5白血病患者,家里还有两个十几岁的年幼孩子。

这起事故,几乎使得这个家庭垮塌。

除此以外,涉事司机的亲属还说,司机是正常驾驶,没有酒驾也没有疲劳驾驶,匀速行驶在那条道路上的时候,左右两边都有人骑行,为避让两侧骑行者,行驶的路线比较靠道路中线。

对于事发路段不能通行的说法,亲属称他们根本不知情,该路段并没有相关标识,平常上路的车辆也很多,骑行的人也非常多,那也是司机上下班都会经过的一条路。

警方让他们先与遇难男孩的家属协商,但因为对方家属情绪激动,未能取得联系并见面。

一条还没有正式开通的道路,真的没有任何禁止通行的标识吗?

并不,据当地村民和骑行者所言,事发路段是一条防洪堤,沿路上有施工方设置的标示提醒“所有人员车辆禁止入内”、“非施工人员及车辆禁止通行”,路段多处也有围挡。

但这条道路仍有路口可供车辆出入,因为这条路更近,许多村民都会开车走这条路上下班,骑行者们也经常来这条路上骑行,附近的村民也几乎每天都会在这条道路上散步。

也就是说,这条道路在法律意义上虽然是条尚未开通的路,但在附近居民的心里和认知里,能够满足他们日常的出行需求和散步需求,谁会放着空旷的近路不走而去绕远路?

涉事司机只是每天从这条道路上班下的一众人里的一个,只不过他成了最倒霉的那一个。

从法律角度而言,事发路段尚未开通且明确设有禁行标志以及路障,司机擅自进入未开放道路并造成事故,则往往会被认定为承担主要或全部责任,有可能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

在民事赔偿方面,肇事的司机、男孩父亲、道路的监管方,甚至是男孩自己以及骑行活动的组织者,都要承担相应责任。

司机的直接责任已无需多言,男孩父亲让11岁的儿子骑自行车超速行驶在未开通的道路上,共犯了三处致命错误,明显未尽到作为家长的合理监护职责。

道路监管方未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封闭道路,存在安全管理方面的过失。骑自行车的男孩未遵守规则进入明显不安全的路段也有过错,但鉴于其未成年身份,责任通常较轻。

骑行活动的组织者未能确保活动在全关的环境中进行,也未告知参与者潜在的危险,任由不满12岁的男孩参加骑行活动,也会被认定为疏忽,进而承担相应的责任。

抛开人情角度不谈,仅仅站在法律角度来看,可谓是真正的没有一个无辜者。

但人不可能完全抛开人情看问题,抛开人情就是一种残忍,司机不可能放着家门口的空旷近路不走而选择绕原路上下班,那条路每天有大量的车辆通行,有骑行者骑行,有村民散步。

既然道路已经具备了通行条件,为何迟迟没有彻底验收开通?既然大家都能走这条道路,为什么他不能走?哪怕换作是你我,也会和司机一样,走那条虽未开通但能通行的近路。

所以,问题何解?

谁也不知道这起事故的最终结果是什么,责任划分又会是什么,不过可以肯定的是,涉事司机目前是急需拿到男孩家属的谅解书的,它影响着也决定着涉事司机的刑事责任划分。

而对于无数关注着此事最终结果的人来说,如果同样有着明显过错的男孩父亲,没有受到任何实质性的法律惩罚和责任,那或许才是最大的意难平。

以他人之经历,思自己之人生。

愿所有的父母都能引以为戒,尽好作为父母的监护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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