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说法:北京专家研讨“观音山现象”与“东莞门”事件

真森罗万象 2023-12-28 19:03:29

专家说法:北京专家研讨“观音山现象”与“东莞门”事件

导读:

2023年12月24日,北京举办第六届民营企业研讨会,专家研讨“观音山现象”与“东莞门”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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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2023年12月24日,北京举办第六届民营企业研讨会,专家研讨“观音山现象”与“东莞门”事件。

什么是“观音山现象”?

“观音山现象”是指广东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遭遇的境况,一方面,公园24年来快速发展,现在它不仅是著名的自然景点,也是远近闻名的文化景观;另一方面,因为它是一个民营的国家级森林公园,遭遇到很多的现实困境。

什么是“东莞门”事件?

“东莞门”事件指东莞少数腐败官员(如前市委书记刘志庚,已被判刑)对于民营的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从最开始的索贿不成、打击报复到后来的抢夺经营权失败,再到后来的不作为,历时十几年,个别官员完全躺平,导致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因为规划修编不成而很可能被摘掉“国家森林公园”的牌子,这就是“东莞门”事件。

李堂平先生(资深媒体人,《新早报》原执行总编辑、《法讯网》总编辑)表示:“我作为一个媒体人,对观音山有持续的关注,从媒体角度来谈一下‘观音山现象’。观音山实际上是从23年以前的一个乡村,一个山村头,经过承包过后成立起来的,现在成了一个不但是在国内有影响,乃至在国际都有品牌形象的旅游企业。本来这样一个村里面的旅游景点,应该是值得大力扶持与宣传的。”

“这两个问题好解决,是哪两个?第一个是编修的问题,这么多专家也评了,林业局应该对编修进行及时的处理,编修是影响企业发展的一个重要问题。你不给他编修,国家森林公园就难以成立。第二个问题是供电问题,供电问题很好解决的,企业供电,你给钱嘛,电老虎特别厉害,整个观音山80%的区域没有供电,对游客是极其危险的,对安全问题,对企业的发展都是存在问题的,这两个问题是急需解决的,也能够解决的。政府还是没有解决,这两个问题严重阻碍了民营企业的发展,我觉得当地政府就是没有把观音山这个民营企业当回事儿,也就是说他们所采用的是一种软暴力,不作为,躺平,这是一种现象,这种现象是极其不正常的。”

刘长群先生(著名法律实务专家,某集团总法律顾问)指出:“‘观音山现象’与‘东莞门’事件,“现象”是一个综合发生的,是一个系统性的,不是单列性的,是一系列问题存在,成为一个现象。‘门’是用特殊手段解决单独一件事,用非正常手段才能解决的怪事叫‘门’”。

“‘观音山现象’说一下,下一个定义,是历史形成的问题叠加与非接触性责任,非直接接触性责任,历史潜移默化的暗网,一个额外的排斥。解释一下这个概念,就是这个问题不是一天形成的,跟村里、镇上、市里各个局不断地在发生冲突。这些冲突过程中的所有解决方案,已经叠加了很多次,不是叠加一次,是多届领导和多个局处理的事情,已经叠加过N多次了,这是一个叠加。”

“另外,现在处理的人都是非接触性的人,这个事情最早接手的和直接责任人不是他,都是非直接接触人,它是历史形成的、潜移默化的,上届领导有指示,逐渐的老领导都有意见,谁也不去突破,这叫潜移默化的一个暗网。这个暗网的概念就是背后形成了利益,他们对外形成了一种排斥,就是现在我说的‘观音山现象’”。

“为什么一个小事,新闻报道出了,也不处理,这叫熬熟,已经熬透了,就是这件事情无论谁说,大家也都知道,已经形成潜移默化的规则了,对外不形成任何影响,形成了一个处理问题的暗网。早有多人(领导)的指导意见,谁也不想突破,而且我现在对这个事不管,这个暗网也不会有人来追究我的责任,都是非直接接触责任。”

“很多地方都有这种历史遗留问题,不是不能解决,可能一句话就能解决,但谁也不出面解决,因为有某些潜在背后利益的权威在那里。这个权威,老领导把你提拔的,老领导退了,他的权威还在。”

“表面的事情,因多次叠加,事情又关乎别人,解决问题有很多领导权威意见、指导意见,这些意见的突破涉及到多层领导的余威,所以现象的解决难度就在这里。这是对‘观音山现象’的分析与现象存在的原因。”

“现象的危害性,这个方案一定要写清不解决问题将造成的历史影响或者伤害。影响有几个,第一个是对营商环境的破坏,这是至关重要的。第二个是对政治生态和行政生态的破坏,政治上不讲政治。对行政生态不讲合法性和依法去处置,或者是不作为,或者是乱作为,不作为的躺平和乱作为的行政行使,现在对这个东西应该做一个评定。它的破坏性在哪?第三个,对‘两山’思想,一定要把它拿到第一位上。现在的‘两山’思想,东莞没有从政治站位去谈问题。第四个,是跟国家民营企业、民营经济保护的政策相抵触的,民营企业不要去看他做事的对与错,而是找他存在的合理性,存在的带动性,存在的价值性,就可以了。”

著名法律实务专家、北京佳法律师事务所主任、一级律师郎子君先生,北京新达律师事务所主任吴子君先生,北京兰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社会与法》频道咨询律师、《法律讲堂》出镜律师、新华社《瞭望东方周刊》特约律师、人民日报《人民周刊》特约律师张晓黎女士等也莅临学术会议并发表了精彩的专家观点。(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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