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看《凡人歌》中的那隽,又是惊恐症,又是轻度抑郁的。
可在关键的问题上,真是一点都不吃亏啊!
那隽:那当然了,我只是生病了,可我还是我。
他接受现实接受地挺快的,当他生病的事情被公司知道的那一刻,那隽就开始准备退路了。
可以说不怕一万,就怕万一。
更多的还是那隽出于这家公司的了解和出于对鲁总的了解,那隽在这家公司干了这么多年,如今他三十三岁了。
他什么不知道?他什么看不出来呀?
收集证据,准备打官司,他要的就是全身而退,把他该拿的都拿到手,包括兑换成现金的期权。
最终,还真的让那隽给做到了。
那伟但凡有那隽的本事,也不至于会搬到燕郊去。
我这么一瞅啊!这两兄弟,适合在一起创业啊!
那隽什么都好,又有技术、头脑又清醒,但就是不擅长交际。
也正常,像那隽这种人啊!骨子里就是高傲的,一般人他瞧不上。
而那隽不擅长的,正是那伟擅长的。
那伟在酒桌上很牛的,而且能喝,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的。
可那伟的问题是在关键问题上拎不清。
那伟和那隽,这两个人单拿出来,都不适合创业。
可他们凑在一起,就非常适合了。
因为正好是互补的。
不过可惜,这对兄弟注定无法在一起创业。
因为那隽不想跟那伟组什么草台班子,倒不是说那隽瞧不上那伟,而是这种风险高的事情,那隽瞧不上。
聪明人都喜欢走捷径,因为他们真的知道捷径在哪。
而显然跟那伟一起创业,不是那条捷径,太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