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婴儿缚住手脚放置于笋上,笋在生长过程中会贯穿婴儿的身体,吸收他的精血。
取下成竹,制成玉肌膏,可以祛除一切疤痕,让肌肤如婴儿般的白嫩。
这是江湖术士李茂先给公主洛清月的祛疤方子。
方子果真管用,洛清月眼角的疤痕消失了,脸蛋也变得细腻光泽。
李茂被封御医,自以为从此仕途平顺,坐享荣华。
孰料我会搅黄他的春秋大梦。
1
娘生妹妹时难产,血股股外冒,染红了床榻,脸色苍白,像搁浅在岸上的鱼。
幸而我家经营医馆,爹和我合力下猛药为娘止住了血。
娘气若游丝,陷入昏睡,妹妹嗷嗷待哺,可愁坏了我。
无奈,我抱着妹妹,煮了一锅米汤,一勺勺的喂给她。
她偏过头,米汤被尽数吐出,哇哇大哭,我急得直跳脚。
爹掀帘进屋对我说:「小荷,我找了个人家,愿意给妹妹哺乳,你别喂米汤了,光吃这个她活不了的。」
我大喜,抱着妹妹从床上蹦起说:「真的吗,那我们得好好谢谢人家。」
爹走过来接过妹妹,对我说:「我这就给那家人送去。」
「我和你一起去吧。」我不放心的说。
「不用,她人就在外面,我去就可以了。」
他转身打开大门,漫天的风雪鱼贯而入,吹得我浑身一抖,忍不住打了个寒颤。
门外停了一辆马车,车里走出一个戴着黑色斗篷的人,斗篷压得很低让人辨不清她的面目。
她伸手接妹妹的一瞬,无意间露出了半截下巴,她的嘴角边长了一颗红红的痣。
晚上我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的睡不着,心里惴惴不安,总觉得事有蹊跷。
2
娘的身体逐渐痊愈,她提出要接妹妹回来。
但爹总是推三阻四,让娘好好休养身体,不要再提这件事。
我说:「爹,你告诉我是哪户人家,我去李记肉铺买一提梅花肉给人送去,顺便接回妹妹。」。
爹一巴掌把我打得耳鸣,他对我和娘说:「我告诉你们,妹妹已经买了,对方给了我们五百两黄金,够我们一家吃香喝辣一辈子了,以后谁也不许提这件事,有人问起就说妹妹已经夭折了。」
「夏班予,你个忘八端,还我女儿。」娘大叫着扑向爹。
爹一脚踹在娘肚子上,恶狠狠道:「你个老娘们,生不出儿子也就算了,如今里子也坏了,今后怕是生不出崽了,我没嫌弃还医好了你,你就知足吧。」
「啊~~~」娘发出了野兽般的哀嚎,她的裙裾很快被鲜血染红,我心一惊,娘的伤口又崩裂了。
顾不上别的,我将娘扶上床为她止血,但这次的血却怎么也止不住了。
娘死了,爹用一卷破席将她裹起来葬到了后山。
娘被草草下葬我不敢吱声,妹妹的事我也再也不敢说起。
在黎国爹娘就是天。
惹怒爹的下场就是被他随便嫁给一个不喜欢的人,草草度过余生。
我要为娘复仇,还要去寻找妹妹,所以必须把他哄好了。
3
爹有了五百两黄金,看不上以往赚钱的营生了,每日去醉香楼花天酒地,好不惬意。
我从小在医馆长大,耳濡目染也略通医术,平时前来的百姓治点小病倒也可以应付。
爹对我的表现很满意,甩给我一定金子说:「以后这医馆就交予你经营了,赚的钱就留着自己花吧。」
我乖巧的点点头,柔顺地帮爹揉肩捶背。
有钱一切都好办了。
我带着全部的家当来到玲珑阁,一进门就跪在地上给老板磕了三个响头。
玲珑阁表面是个卖奇珍异宝的铺子,实际是皇城各路探子的集中据点,如果他们也不知道我妹妹的去向,那我就真的无计可施了。
老板听我讲了事情的来龙去脉,眉头一皱,摇摇头说:「最近已经发生多起这样的事了,但我不能说出源头在何处,毕竟是我惹不起的人。」
「老板,求求你了,告诉我吧。」
我跪在地上不断地磕着头,直到一股鲜血从头顶顺着脸颊滑下来。
这时,门外传来一阵锣鼓声。
「看,是公主的鸾驾。」
「哇,公主真是太美了,肌肤白嫩如玉。」
听到外面的动静,老板明显愣了一下,深吸一口气对我说:「别在我这跪着了,你就算把头磕碎了我也不会告诉你的,你去外面寻找答案吧。」
玲珑阁老板从不说无意义的废话,他最后一句话定是在点拨我。
我站起身拔腿就往外面冲,一看就看到了美若谪仙的公主洛清月和她身边站着的侍女春祈。
春祈嘴角边有一颗红色的痣,和当日接走妹妹的人一模一样。
妹妹竟落入了宫人手中!
「我听说公主以前眼睛旁边有一道疤,从不愿抛头露面,今日看来是谣言,这肌肤像刚剥了壳的鸡蛋一般白嫩无暇。」
「哎,这里面可有道道,东街巷子里的李茂,他们家有祖传的祛疤美肌秘方,不久前去皇宫献计,据说治好了公主的疤,还被封了御医。」
「什么样的秘方呀,这么神。」
「我听他说是用笋吸收婴孩的精气,涂在脸上...」
「咿呀,别说了,怎么这么邪性,好瘆人啊。」
「是很邪性,以前根本没人信他的鬼话,街坊都说这人神神叨叨的。」
「砰~」一声,我脚下一软直直栽倒在两人中间,把他们吓了一跳。
「姑娘你没事吧。」其中一人好心询问。
我艰难的爬起来抖抖身上的灰说:「没事。」我的脑子似乎不会转了,翻来覆去就是那日我将妹妹递给爹的场景。
我该怎么办,我真该死啊,是我害死了自己的妹妹。
4
恍恍惚惚的回到家,进门看到爹后我的脑子才逐渐清明起来。
心中的恨意如藤蔓般将我包裹起来。
妹妹无端丧命,娘含恨而终。
这帮恶鬼却在人间逍遥自在。
这是个什么样的世道!
「爹,我想入宫。」我冷静下来,望着爹说。
爹正边喝小酒边啃鸡腿,满嘴油光,听了我的话,他放下鸡腿疑惑地问:「好端端的,怎的突然想入宫。」
「爹,纵使我们现在家财万贯也只是个平头百姓,容易被贼人惦记,不如攀上权贵,从此钱也有了权也有了。」
「哈哈哈,真不愧是我的女儿,野心真是不小。」
爹赞许的点头,眼里迸发出绿油油的光芒,那是对权力的渴望。
经过爹的打点,我顺利通过民间采选,入了宫闱。
5
我在公主府做洒扫的活计,暗中观察着府中的动态。
大殿内,一位侍女眼蒙白布,头顶苹果,浑身颤抖着立于柱子旁。
洛清月杏眼微眯,瞄个准头,右手轻掷。
「咻~」一声,飞镖竟直直插入了侍女眼窝。
鲜红的血水染红了白布,顺着她的脸颊滑下,滴落在地。
侍女咬紧牙关,额上青筋凸起,愣是一声不敢吭。
「晦气,皇兄教的方法我总也学不会,四五次了都没射准。」
洛清月不满的瘪瘪嘴,眼里漾起戾气。
这时,殿外通传声响起:「张景元御史报。」
洛清月听到「张景元」三个字,一扫刚才的狠厉,脸上绽放出了甜美的笑容。
她随手一挥,被飞镖插眼的侍女便被人从侧门带了出去。
「快宣。」
洛清月踏着轻快的脚步,亲自跑到殿外迎接。
她的脸蛋红扑扑的,杏眼里蕴藏着数不尽的柔情。
张景元走了进来,他穿着官服,长身玉立,眉眼淡淡,看来是刚下朝就赶来了。
我原在民间就听说过他,年少有为的张景元是去年黎国殿试的状元,至今还未成婚,成了皇城贵女眼中的香饽饽。
能让公主一改往日的清冷,如怀春少女样出殿迎接他,如今得见本人魅力果真大。
「张御史,我邀了你几次,今日你终于来了。」洛清月娇嗔道。
张景元看了眼殿内的一滩血迹,好看的眉微蹙。
「殿下,臣前来是有一事想劝解您。」
「什么劝解不劝解的,张御史请进殿坐。」
「臣家中尚有琐事需处理,不便入殿坐谈。请殿下务必停用玉肌膏,皇室应为万民之楷模,玉肌膏阴邪至极,理当摒除。」
语毕,张景元拱手一礼。
「呵!」洛清月轻笑一声。
张景元的生分让洛清月有些恼,以她的性子现在必是在极力克制自己的怒气。
「银货两讫的事,何来阴邪至极之说?我所赐百两黄金,足够百姓用一辈子,他们收了钱,都巴巴的对我感恩戴德。」
「人命岂能用金钱衡量,弃婴于世,不顾人伦之大防。若贵胄皆效仿之,天下必定大乱。」
洛清月眼波流转,摆出一副媚态,娇笑一声。
「女为悦已者容,张御史觉得我用玉肌膏是为了谁?」
张景元微微退后,一脸嫌恶根本掩饰不住。
「好儿郎喜欢女子的良善,而非金玉其外,臣来此意在劝殿下莫再杀生,还望殿下三思,若无它事,臣告退。」
张景元敢如此怼洛清月,令我十分意外。
不畏强权,一身傲骨,刚正不阿,张御史真是位好官。
他走后,洛清月脸色由白变红,再由红变绿,最后竟是白眼一翻,浑身抽搐倒地不起。
6
洛清月竟有颠病,她身侧的春祈立刻将她扶起。
「殿下,我这就去请大夫。」她焦急道。
我放下扫帚,三步并两步来到洛清月面前。
洛清月牙关紧咬,嘴里流出殷红的鲜血。
我将手探入她的口中,她咬紧我的手腕,虽然疼痛难忍,但我依旧不吭一声。
「贱奴,你在干嘛?!」春祈斥道。
「不这么做,她会把舌头咬断的。」我解释,待洛清月稍微缓和些,我才将手取出。
她眼中渐渐清明起来,大口喘着粗气,脸上恢复了一丝血色。
我往她嘴里灌了一小抔红土,「陛下,相信我,这土含硒可以治颠病。」
她艰难咽下,胸口起伏似波浪,渐渐平息下来。
「你是新来的?」她声音喑哑的问道。
「陛下,我是新来的侍女,叫小荷。」
「把手伸出来。」
我向洛清月伸出了手,手腕处清晰可见她的齿印。
洛清月从身边的茶几上取了一只白玉瓷瓶,打开挖了一点膏药涂在我的手上,激起了我一层鸡皮。
「小荷,这玉肌膏是本宫赏你的,涂了它就不会留疤。」
我匍匐在地,给洛清月磕了个响头。
磕头并不是因为感激她,如果我不将头深深地埋下,怕是会当她的面呕吐出来。
这玉肌膏很有可能就是用我妹妹的精血制成的。
我使劲咽了几口吐沫,压住了胃里翻涌上来的酸水。
「你精通医理?」
「我家是开医馆的,从小耳濡目染,略通晓岐黄之术。」
「管事房总算送来个有用的,本宫封你为一等侍女,以后就贴身侍奉我左右。」
「谢陛下恩赐。」
春祈听闻后脸垮了垮,狠狠剜了我一眼。
「不过,你喂本宫吃土,算是以下犯上,等会你也吃一碗,小以惩戒。」
「是,奴婢知错。」我毕恭毕敬的说。
春祈将我带到府郊的一间房,端了一碗红土放在我面前。
我忍着想吐的感觉,三下五除二,将红土尽数吃进了肚。
「以后你就住这里了,记住要好好伺候主子,若对主子不敬,下场就不止吃土这么简单了。」
语毕她转身离开了。
这间屋到处都是黑黢黢的霉印子,角落结满了蜘蛛网,被子脏兮兮硬邦邦的。
我找了一个痰盂呕吐起来,吐完感觉浑身的力气已抽离,人像散了架一般,靠着床沿跌坐在地。
「嘻嘻...」门外传来一阵嬉闹声,两个小侍女在窃窃私语。
「这个叫小荷的下人今天一来就在公主面前表现,公主还赏了她玉肌膏呢。」
「呵,那又怎么样,春祈姑姑看她不顺眼,给她分到那间破屋子,还让她吃了一大碗红土,以后有得她受的。」
她们的议论声不大,但我耳力很好,句句都听得很清楚。
我不由得在心中冷笑,现在的我只是一具为复仇而生的行尸走肉,成功进入公主府已成功了一半。
至于吃什么,用什么,住在哪,与我而言都一样。
7
洛清月端着一碟玉瓷盘,上面码着四只眼珠。
她用银叉挑起一颗丢入鱼池中,几尾银鱼急急游来追逐轻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