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青岛,一女子到包子铺吃早餐,她拿了1份豆浆2个茶蛋3个包子,正当她津津有味的品尝包子时,却突然发现,一个店员端着一盆鸡蛋,正在往煮茶蛋的锅里放,可是鸡蛋上却有残留的鸡粪,看到此情此景,再想想刚刚吃进去的茶蛋,她觉得这件事不能视而不见! 一天,闲来无事的张女士到朋友家做客,因为两人聊的比较晚,当天就没有回家,第二天一早,在她回家的路上,正好路过某包子铺,于是她就准备吃饱了后再回家。 按照自己的饭量,她点了一份豆浆,两个茶蛋和三个包子,可吃着吃着似乎感觉有点没吃饱,于是她就打算再去拿点吃的。 可就在这时,有一个店员端着一盆鸡蛋从她的身边走过,她定睛一看,这盆鸡蛋根本就没洗,并且上面还沾着鸡粪,只见对方把这些鸡蛋逐个放进煮茶蛋的锅里。
她一边看着对方的举动一边暗自琢磨,吃茶蛋的时候会出现两种情况,一种愿意吃不破皮的,一种专门喜欢吃破皮的,因为只有破皮的才能吃出茶蛋真正的味道,莫非说煮茶蛋的时候都不洗吗? 看到此情此景,再想想自己刚刚吃过的那两个破皮的茶蛋,她的内心瞬间就万马奔腾,随之而来的就是一阵翻江倒海。 张女士觉得,对于这件事,她不能视而不见,于是她就走过去直接质问:“这些鸡蛋连洗都没洗,上面还有鸡粪,竟然直接放在锅里煮,你们的做法考虑过顾客的感受吗?” 店员当时就被问的哑口无言,只好喊来店长解决此事,为了拿到一手材料,她在等待的过程中随手拍了一段视频,看看他们在有图有真相的情况下如何解释? 对方走过来一看,立即解释道:“鸡蛋在下锅之前都要经过清洗,今天可能是后厨给忙忘了,请您多多包涵”。 或许他们也意识到了自己的问题,为了尽快息事宁人,便主动提出把张女士的两个茶蛋给退了,并愿意做出10倍赔偿!
尽管店家主动做出了让步,但张女士并不接受他们的做法,她觉得退不退钱赔不赔偿都是小事,如果这件事不被她发现,是不是这一锅带粪的鸡蛋都得被吃掉? 她越想越生气越想越气愤,既然他们损害消费者的利益,我就让他们尝尝损害别人的后果,随后,她就决定寻求帮助,又把刚刚看到的一幕如实地讲述了一遍。 面对镜头,对方表示,今天的这件事肯定是偶然事件,因为以往在鸡蛋下锅之前都要经过两次清洗,或许是今天后厨太忙了,或许是店员的疏漏造成的,对于这件事,他们将举一反三,并承诺以后也不会出现类似的情况。 那么,对于这件事,我们站在法律的角度上,又该如何看待这个问题呢? 1、消费者进店用餐就与店家形成了一种服务合同关系,店家的责任就是要给消费者提供一个安全、卫生的就餐环境,并且要做到饭菜卫生达标,消费者用餐后及时付款,双方的责任义务就此完成。 在本案中,店家提供的鸡蛋卫生不达标,虽然没有达到很恶劣的程度,但是已经接近了违法的边缘,因为这种行为,不仅侵犯了消费者权益,同时也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 首先,餐馆应该做到卫生以及食材的安全,这样才可以更好的保障餐饮质量,如果卫生不合格,作为经营者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其次,餐馆在经营的过程中,必须要持有《卫生许可证》方可正常营业,也会经常接受检查,如果发现不合格的情况,就要受到处罚。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148条规定: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
就本案而言,店家所提供的鸡蛋,明显存在卫生不达标的情况,可是他们却视而不见,直接将带有鸡粪的鸡蛋直接放入锅内,据此,张女士有权主张10倍赔偿。 其实,卫生是餐饮业赖以生存的基本条件,毕竟食品安全牵扯到千家万户,如果卫生不达标,不仅影响顾客的健康,同时也会涉及到整个家庭层面,对餐馆也会造成很大的影响。 2、从张女士发现问题到解决问题,店家一直都比较积极主动,在承认自身错误的同时,也主动提出10倍赔偿,但是也能明显感觉到,他们的内部管理确实存在问题,不然,店员怎么会把带粪的鸡蛋直接往锅里放呢?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124条规定:生产经营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对于这件事儿,张女士也说出了她的心声,食品安全关系到千家万户,既然一个包子铺都能做成品牌店,就不要辜负消费者的信任,她希望店家能把食品安全放在首位,不要把利益建立在别人的健康之上。 最后,张女士在镜头的见证下,并没有接受店方的10倍赔偿,她只是想让店家以此为戒,不要再出现类似的情况!对于这件事您有什么看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