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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心里有压力就去杀人,去快乐,去刺激我的神经。”宋京华语气轻松地说道。
自2005年到2007年间,他伙同同伙闫金光,采用诱骗或暴力手段先后劫杀了9名年轻女子,并碎尸抛至郊外,被称为“北京猎女恶魔”。
直到最后一次作案,他故意留下破绽,被警方抓获归案,最终被判死刑。
那么,他为何会将罪恶的魔爪伸向9名陌生女子?后来又为何选择自投罗网?
01住在北京丰台区的女青年杜丽(化名),是一家公司的行政人员,工作期间,基本上不怎么请假,出勤率很高。
但2007年9月27日,她却无缘无故没来上班,同事打她的电话,也没人接听。
与此同时,杜丽的家人也在为联系不上她而着急。原以为她是工作忙,没时间接电话,可谁想,她压根连公司就没去。
杜家人不由心里七上八下的,于是,他们连忙去了杜丽的住所寻人。
但打开门后,屋里的场景让人触目惊心,到处都是血迹,而地上的杜丽,整个人血肉模糊,早已惨死。
随后,杜家人赶紧报了警。没一会儿,警方就赶到了现场,并展开侦查。
在勘察现场时,警方在地面上发现了一堆凌乱的脚印,经分析,其来自两名成年男性。
并且,房间有被翻动的痕迹,杜丽的手机和银行卡也都不见了。但门窗完好,没有被破坏的痕迹。
据此,警方怀疑,凶手和杜丽应该是互相认识的,这或许是一起熟人作案。
另外,还有一个重大发现,就是现场有一条新开封的白沙牌香烟,这也是本案的突破口。
经了解,杜丽本人并未吸烟的习惯,而且她是一个人住,还是单身,平常也不会把男性带回家中。
所以,警方判断,那条香烟很有可能是凶手当时留下的。于是,他们走访了附近的商店,以从香烟上获取更多破案的线索。
很快,其中一家店的老板,就认出了那条烟是从他这里卖出去的。
因为当时为了防止发生窜货和销售假货,每条烟的包装上都印有一串独一无二的数字编码,即防窜货码。
据老板回忆,这条烟当时是被住在鹏润家园一个男子买走的,姓宋,大概30来岁,是店里的老客户。
根据商店老板提供的信息,警方很快锁定了犯罪嫌疑人,宋京华,并在2007年11月初,将其抓捕归案。
02但在审讯期间,宋京华十分不配合,始终不承认自己杀了杜丽。直到后来一位警官的暖心举动,才让他转变了态度。
那时,北京已经进入初冬,温度骤降,寒气逼人,宋京华穿得十分单薄。见状,这位警官便给他送了几件自己的棉衣。
动之以情外,还晓之以理。他耐心地劝导宋京华,“男人就该敢作敢当,你要是坦白从宽,说不定还能从宽处理。”
就这样,宋京华终于松了口,坦白杜丽是被他和同伙闫金光杀害的。
但让人意外的是,除此之外,他还又交代了另外8起命案,称自己在杜丽之前,还杀过8个人。
这一供述,让办案人员震惊不已,谁都没想到杜丽案会牵出一桩连环杀人案。
可宋京华为何沦为一个杀人狂?他的作案动机又是什么?这一切还要从他的哥哥宋京津说起。
宋京津出生于1977年,比宋京华大一岁,他们的父母在北京做生意,家境比较富裕。
但这样的家庭条件,也让两兄弟有了玩世不恭的底气,他们对学习毫无兴趣,经常和一些社会青年混迹在一起。
正所谓,近朱者赤近墨者黑。时间久了,宋京津兄弟俩就有样学样,开始向停在工体附近的出租车司机收取保护费。
1996年的一天,两人在收保护费的时候,遇到了一个不愿交钱的司机。
不管兄弟俩说了多少狠话,对方压根不在乎,主打一个不交。
道上混的人,最看重的东西莫过于面子,而司机的行为,让宋京津两人倍感丢面儿。
这哥俩也是有仇必报,转脸直接带人抢劫了那个司机,但这还不解气,他们竟又当场杀死了司机。
此时,宋京津已满18岁,而宋京华只有17岁。
天网恢恢,案发后不久,警方就抓获了宋京津一伙人。
1997年,宋京津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并立即执行。而宋京华因作案时是未成年,逃过了死刑,被判8年有期徒刑。
032002年,宋京华被假释出狱,并住进了父母为其在丰台区鹏润家园购置的房子里。
为了让小儿子不再误入歧途,宋家父母经常用大儿子宋京津的事情对宋京华进行说教。
可他们每提起哥哥一次,宋京华的心就会像针扎一样刺痛难忍。
在他心里,哥哥比任何人都重要,给他的爱和关心,比父母都多。两人感情非常深厚。
出狱后,宋京华经常会去宋京津的坟前痛哭。对哥哥的死,他一直无法释怀,以至于后来他心里种下了一颗仇恨的种子。
而他仇恨的对象,则是自己的前女友,刘燕(化名)。
按照宋京华的说法,当年那起抢劫案发生后,刘燕就突然离开了,紧接着,自己和哥哥就被警察抓了。
并且,在庭审期间,刘燕还出庭做过证。对此,他一直怀恨在心,认为如果不是刘燕出卖他们,哥哥就不会被枪毙。
所以,他决定要报复刘燕,“我一定要把她杀了,并且碎尸万段。”但多方寻找,却始终没找到对方。
之后,他便有了一个更邪恶的念头——寻找与前女友长相相似的女子,通过猎杀她们来发泄仇恨,达到报仇的目的。
为此,宋京华准备了尖刀、斧子、手套等杀人碎尸的工具。但考虑到一人能力有限,他又找来了一个帮手。
这个帮手就是前文中提到的闫金光,他是江苏人,比宋京华少一岁,身强体壮,且十分贪财。
2004年冬,宋京华结识了刚来北京的闫金光,并与其成为了朋友。
熟络后,宋京华撺掇闫金光一起实施抢劫,“钱都归你,我只要人。”两人一拍即合。
042005年2月,两人合伙第一次作案。在当月的一个深夜,他们开着一辆捷达窜至丰益桥附近。
在一个小区门口,看到了一个20岁左右的女青年,看着和刘燕十分像。
宋京华当即就选中了她,把车靠边停下后,闫金光迅速下车捂住该女子的嘴,并将其强行拽进车里。
原本闫金光只想求财,可宋京华说,“她已经看到咱俩的样子了,放她走,咱俩都得完蛋。”
在他的逼迫下,闫金光只好下手掐死了那个女子。第二天,两人到河北进行了抛尸。
至此,闫金光和宋京华彻底成了一根绳上的蚂蚱。前者获得了女子身上的100元和手机,而后者获得了精神上的快感和刺激。
从那之后,两人开始频繁作案。在2005年到2007年间,他们采用诱骗或暴力挟持等方式又相继劫杀了8名年轻女子。
最小的受害者只有16岁,最大不过才28岁。
此外,宋京华的犯罪手段也愈发残忍。他从最开始的简单杀人,到后面升级为杀人碎尸。
由于这些受害者多是一些外地的打工妹,在北京无亲无故,所以遇害后都没人知道。
在无法确定死者身份的情况下,警方的侦查工作严重受阻。直到2007年9月26日,杜丽一案的发生,才得以破案。
据宋京华供述,他和杜丽是邻居,关系还不错。只是有一次,他作案后,把一个被害者的头带回了家,不巧被杜丽看到了。
虽然他当时用“那是猴头”的说法解释了,但还是心有余悸,担心事情败露,于是和闫金光合谋将其杀害。
事后,闫金光一如既往,拿走了杜丽的手机和银行卡。
但宋京华并未处理尸体和现场,而是故意留下破绽,在现场放了一条刚拆封的白沙牌香烟。
至于为何这样做,他表示,一次又一次的犯罪,他已经控制不住自己的想法和行为了,甚至自己都感觉自己很变态。
他清楚东窗事发是迟早的事,所以,为了尽快有个了结,他给警方留下了破案线索,最后才落网。随之,闫金光也被抓获。
经过法院审理,宋京华和闫金光二人均被判处死刑。
2011年5月27日,宋京华被执行了死刑,结束了罪恶的一生。
结语回看整个案件,早在抢劫案时,法律就已经给了宋京华改过自新的机会,但他并未珍惜。
他对自己哥哥的死无法释怀,却把他人的生命视如草芥,为了所谓的报仇,对9个无辜之人痛下杀手,简直丧尽天良。
参考资料:
京华时报《男子2年半杀害9名女子 称故意给警方留破案线索》
北京晨报《男子怀疑被女友出卖 出狱后劫杀9女子被执行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