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人小事|让纠“薪”事不再揪心

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4-08-26 22: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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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秋刚过,高温依旧!但高温“烤”验丝毫没有影响到安溪法院民一庭副庭长黄月治的工作热情。

“这些都是辛苦钱,我们没有办法才起诉。”

“公司经营困难,资金周转不开,不是故意不支付工资。”

……

8月9日,安溪法院民一庭调解室挤满了人,15名员工与某运输公司在黄月治的主持下,有条不紊地商量着工资的兑现。黄月治“抽丝剥茧”厘清法律关系,耐心释法明理,帮员工化解烦“薪”事。

事情缘于2022年10月,15名员工在被告某运输公司从事日用品配送业务。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某运输公司按月支付工资至2023年12月。

然而自今年1月起,公司却未能按时足额支付工资,员工也找不到公司的管理者。3月,经当地派出所调解,公司支付了15名员工的部分工资,随后未能继续支付尚欠工资。

无奈之下,15名员工诉至安溪法院,要求公司支付未付工资、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及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赔偿金等,总金额达79万余元。

“公司管理人消失不见,辛辛苦苦的血汗钱迟迟未能兑现,实在是走投无路。”虽然起诉到法院,但15名员工心里也没底。

每个员工的背后是一个家庭,解决好群众烦“薪”事,不仅关系着群众的切身利益,还关系到社会公平正义与和谐稳定。安溪法院高度重视,安排具有丰富劳动争议案件审判经验的黄法官负责审理上述纠纷,用心用情化解劳动争议。

“工资不能拖欠,但如果一判了之,又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调解才是最好的选择。”接到案件的黄法官为切实化解纠纷,积极组织开展调解工作,向公司释明拖欠工资的法律风险。

然而,被告公司却以“之前与原告对接支付工资的员工找不到,无法核实具体工资数额”为由,拒绝调解。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黄法官刚追加该员工作为案件第三人,被告公司又以公司合伙人之一被羁押在看守所,无法调解,拒不出面,调解工作再次陷入了僵局。

“公司既然委托员工配合法院的送达、开庭等工作,但为什么始终不愿意调解?”黄法官带着疑惑,与书记员前后向被告公司拨打50余通电话、发送数十条微信,详细了解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对支付工资的真实想法,同时,联合被告代理人共同做好被告的调解工作。

最后,在黄法官不厌其烦地劝说下,被告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承诺到法院进行调解。“公司目前经营陷入危机,资金一时无法回笼,本想通过被动应诉的方式尽量拖延时间。”被告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道出缘由。

由于原告人数较多,为保证充分的沟通交流,增加调解成功的几率,黄法官决定分批安排15名原告与被告进行调解。

“用人单位有按时足额支付工资、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等义务,即使经营出现困难,也应该积极与原告协商,尽快履行义务。”

“公司经营困难,如果直接判,可能使公司出现更大难题,甚至倒闭。你们可以要求公司分期付款,给公司喘息的机会。”

调解中,黄法官在双方之间来回劝说,陈述利弊,不断结合原被告各自的心理预期,反复修改调解方案,寻求矛盾最优解。

“群众利益无小事!”黄月治耐心、细致的办案精神感动了15名员工与公司,大家一起算准了被拖欠的工资账目,达成了一致的调解意见,由被告分期支付各原告相应款项。

拿到调解书的员工激动不已:“黄法官的帮助,犹如夏日里的清风,让我们不再为了工资奔波。”

“辛苦在所难免,但你们的笑容就是对我工作最大的认可!”黄法官质朴的语言却展现了一位基层法官最执着的坚守与信仰。

黄月治

安溪法院民一庭副庭长、一级法官

办案心语

“劳动争议案件处理得好不好,背后关乎着一个个家庭的生存问题,不要让劳动者流汗又流泪。”黄月治说,调解工作往往不是一蹴而就,必须坚持“如我在诉”理念,用心调解、诚心沟通、耐心答疑,才能把调解工作做到群众的心坎上,真正做到纠纷化解、矛盾消除、案结事了,让司法温暖直抵民心。

来源:安溪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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