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江苏省建设厅厅长落马,包养146位情妇,传授儿子“为官文化”

方圆文史 2024-03-04 20:47:09

1989年,46岁的徐其耀被任命为盐城市委副书记、市长,在上任时,他曾立下誓言:“人民选我当市长,我当市长为人民”。

这绝不是一句口号,徐其耀是这么说的,也是这么做的。

在任期间,他积极带领全市人民修国道、建机场、搞开发区等,使盐城的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都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1991年,盐城发生了百年不遇的特大洪涝灾害,徐其耀连续28天坚守在抗洪指挥部,并经常深入抗洪一线,带领全市人民一起抗洪救灾。

那时候的徐其耀,可以说是一位非常称职的“人民公仆”,如果他能继续保持下去的话,那么其前途定然一片光明,且一定能成为人民群众拥护、爱戴的“父母官”。

然而,1995年下半年发生的一件事情,却让徐其耀彻底摒弃了初心和信仰,走上了歧途。

当时,省里决定对盐城市委班子进行调整,而徐其耀认为,凭自己的资历和能力,完全可以当上盐城市委的“一把手”。

然而,结果却出乎意料,省里并不打算让他再晋升一级,而是新派了一个年轻的市委书记。

巨大的心理落差使徐其耀感到非常地不自在,整日牢骚满腹,工作态度消极,他心想:既然靠能力无法晋升,那就只能靠“活动”了。恰好这时王某的出现,让徐其耀看到了希望。

这个王某,是一家外资企业驻南京办事处的首席代表,她曾给徐其耀吹嘘说,自己和某个高级领导干部的子女相识,可以请他们出面疏通关系。

既然是“活动关系”,那自然少不了“活动经费”。于是,王某当即便提出需要10万元的“经费”。而让人没有想到的是,徐其耀竟毫不考虑就答应了。

当然,徐其耀之所以会那么“爽快”,并不是因为他人傻钱多,而是这笔钱他压根就没想过从自己的口袋里出,他早就为自己选好了“赞助商”,他就是早年受过徐其耀“恩惠”、时任盐城市石油化工总公司的经理——陈寿康。

“恩人”开口,陈寿康自然没有拒绝的理由,于是毫不犹豫就给徐其耀送去了10万元。

怎料,王某在将这10万元捞到手后,便消失得无影无踪,所谓的“活动”之事,也就此打住了。

有趣的是,没过多久,又有一只苍蝇盯上了徐其耀这枚“有缝的蛋”,他就是经陈寿康介绍认识的北京某旅行社副总——郝某。

这个郝某不仅自称认识不少的高级领导本人,而且还是某位高级领导人的亲戚,活动起来可谓易如反掌,只不过“活动经费”要相对高一些,需要20万元。

于是,官迷心窍的徐其耀又一次信以为真,当即便指示陈寿康拿20万元给郝某。

相对于王某的拿钱不办事来说,这个郝某至少还陪他演了一场粗劣不堪的戏。

郝某拿到钱后,便找了两个自称是某高级领导“亲戚”的人在南京、盐城等地转了一圈,接着又故弄玄虚地“活动”了一番,之后便让徐其耀等消息。但结果自然不言而喻。

眼看花费数十万元都无法将自己活动成盐城市的“一把手”,徐其耀只好改变方向,将精力集中在“捞钱”上。

而也正是从这个时候开始,徐其耀的贪欲之门就彻底打开了!

据调查显示,1995年是徐其耀受贿生涯的重要分水岭,在这之后,其受贿的次数越来越多。

1997年,徐其耀调到省建设厅任职后,他手中的权力更大了,受贿的次数越来越多,金额也越来越大,尤其是1998年从原盐城鸿基公司南京工程部主任钮春那里,更是一次性收受了120万元的贿款。这是他单次收受的最大一笔贿款。

然而,尽管贿款金额之大令人瞠目结舌,但在徐其耀看来,这笔钱却是他多次动用权力、费尽千辛万苦得到的“报酬”,完全属于“劳动所得”,谈不上贿赂。

原来,当时钮春准备在南京某小区买一幢楼花搞开发,并且已经跟相关的领导谈妥,但他担心自己说话分量不够,于是便请徐其耀出面帮忙,将这件事给敲定。

通过之前的交往,徐其耀就深知钮春此人出手阔绰,要是自己能帮他做成了这件事,好处自然少不了。于是,徐其耀想都不想就答应了。果然,在徐其耀的帮助下,合作协议很快就签订了。

然而,当徐其耀以为可以坐等捞钱的时候,负责该项目的原南京市城市建设开发集团公司副总经理王书勤就因经济犯罪被立案审查了。钮春担心王书勤出事后,总经理卢连生会不履行协议,于是又赶紧联系徐其耀,让其帮忙打个招呼。

事情没有落实,钱就收不到,所以徐其耀只好照做。结果,徐其耀刚打完招呼没多久,卢连生就因受贿受到了组织审查,新的总经理林某上任。

在钮春的要求下,徐其耀再度出面找到林某,让其继续履行与钮春公司的协议。

连省建委主任都出面了,林某哪有拒绝的理由?最后,经过近半年时间的“努力”,钮春终于拿下了这一项目,并从中获利268万元,而徐其耀也收到了120万元的“好处费”。

尽管这笔钱很诱人,但对于身为公职人员的徐其耀来说,却也是个烫手的山芋,一旦处理不当,后果不言而喻。

深谙人情世故的钮春很快便察觉出了徐其耀的心思,于是便提议两人合伙开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这样既可以把钱“洗干净”,又能赚到更多的钱,可谓两全其美,徐其耀立即表示同意。

事实上,钮春只是徐其耀众多的行贿人之一,除此之外,还有很多人为了达成各自的目的,都纷纷向他行过贿。

而在徐其耀看来,每一次的帮忙,都会动用自己的权力和影响,所以这些钱并不能算作是贿赂,而是自己的“劳动报酬”。

有了这种畸形的认识,徐其耀逐渐在贪腐之路上越走越远,已然无法回头了。

而有了钱以后,徐其耀开始过上了纸醉金迷的生活,光是情妇他就包养了146位,其中甚至还有一对“母女花”,其行为简直令人叹为观止。

然而,徐其耀表面看似“风光无限”,但其实已是惊弓之鸟,外界稍有点风吹草动,他就惊恐不已,尤其是当他得知曾被自己索过贿的原盐城市石油液化气厂厂长丁玉铭即将出事的消息后,更是惊恐万分。

于是,他开始想方设法找到那些可能会泄漏他秘密的人,悄悄地将赃款退还给他们,丁玉铭就是他的首选对象,当即就将从他那里索要的1万美元退回。

但可笑的是,他一边退赃,一边又经受不住诱惑使劲儿捞钱,其行为之怪令人啼笑皆非。

比如在1999年,徐其耀刚退还一批赃款,接着又受贿了135万元。千禧年是他退赃最多、最频繁的一年,但在此期间,他还是接连受贿了7次,金额达10多万元。

徐其耀原以为靠“退赃”就能瞒天过海,结果发现打错了算盘,很快,有关部门便关注到了他的贪腐问题。

2000年9月初,省纪委决定对徐其耀进行立案审查。次年10月12日,经一审判决,决定判处徐其耀死刑,缓期2年执行。

值得一提的是,徐其耀还曾将几十年的“为官心得”以书信的方式传递自己的给儿子,信中“警句”频出,令人振聋发聩,文史君摘选了其中几点:

一、不要追求真理;

二、不但要学会说假话,更要善于说假话;

三、要有文凭,但不要真有知识,真有知识会害了你;

四、做官的目的是利益;

五、必须会做人(指的是处关系)放在首位,然后才是会做事;

六、溜须拍马是一种高级艺术;

……

很难想象,这样一篇人生观、价值观扭曲的所谓“为官文化”,究竟会将他的儿子引入何种歧途!

一个人既然选择了仕途,首先想到的就应该是如何利用手中的权力为人民服务,而不是将其作为自己追名逐利的工具,一旦权力滥用,损害的只能是党和国家、人民的利益,而这样的人,不仅永远得不到人民群众的拥护和爱戴,最终还会被人民所抛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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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圆文史

简介:文史专栏作家,历史文学研究爱好者,历史学硕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