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台县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专项整治工作动员会暨培训班举办

桓小卫 2024-07-02 17:31:15

6月24日,桓台县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专项整治工作动员会暨全县一级以上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法制教育培训班在县中医院举办,全县31家一级以上医疗机构分管负责人、医务科主任参加。

会上,解读了《桓台县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培训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重点内容和医师执业行为卫生行政责任等知识,并对典型案例进行交流分享,进一步警示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依法执业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会议要求,全县各级医疗机构要通过行业自律、加强监管、社会监督等方式,做到“三合法三合理”,即机构合法、人员资质合法、诊疗科目合法和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收费,全面净化医疗服务环境,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服务需求,促进全县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

会议强调,将加强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监督执法职能的有效衔接,落实事中事后监管职责,逐步形成医疗机构自律、业务科室管理、监督执法、社会监督、联合惩戒的综合监管机制。加强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规范管理、依法执业方面管理,不定期明察暗访,督促问题整改。对于违法违规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涉嫌刑事犯罪的案件应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按照《桓台县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将在全县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全面开展依法执业风险排查,重点整治以下突出问题:未按《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管理办法》要求落实依法执业自查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向出资人、举办者分配或者变相分配收益的;政府举办的医疗机构与其他组织投资设立非独立法人资格的医疗卫生机构的;政府资金、捐赠资产举办或者参与举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对外出租、承包医疗科室的;超出登记的诊疗科目、执业地点执业的(经备案的义诊除外);医疗机构科室或个人违规与第三方检测机构合作的;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医师执业证书的;医师未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的;未按规定填写、保管病历资料,或者未按规定补记抢救病历的;使用未取得抗菌药物处方权的医师开具抗菌药物处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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