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6日,国家医保局发布《关于规范医保药品外配处方管理的通知》,围绕电子处方中心提出一系列举措,严防利用处方外流进行骗保等不规范行为。
国家医保局要求,自2025年起,配备“双通道”药品的定点零售药店均需通过电子处方中心流转“双通道”药品处方,不再接受纸质处方。
《通知》与日前央视曝光的黑龙江哈尔滨药店骗保案密切相关。10月14日,央视曝光了建柏家医药连锁哈平路店、思派大药房、哈尔滨宝丰大药房、上药科园大药房四家药店开具虚假处方的欺诈骗保行为,涉及金额过亿元。经查,这些药店通过开具的上万张手写的虚假处方进行骗保。
纸质处方是传统开具处方的形式,但因为不够公开透明,在监管上很有难度,尤其在处方外流后,院外市场处方监管变得更加困难。《通知》中特别强调定点医药机构对电子处方的使用,要求已上线医保电子处方中心的统筹地区,定点医院在平台提供电子处方,药店严格根据处方开药,电子处方存档备查。
自2023年来,全国各省已初步建立起电子处方中心,今年正是各地在推广应用的阶段。据披露,国内已有近1.5万家定点医疗机构可开具医保电子处方,近6万家定点零售药店开展医保电子处方费用结算。全国医保飞检态势下,电子处方的进一步推广应用,将让骗保行为无处遁形。
纸质处方存在监管漏洞
处方外流,原是医保部门为了方便老百姓买药的一项政策,药品零售行业顺势实现了规模化增长。一些不法分子却从中找到可乘之机。
前述哈尔滨药店骗保案就是一个典型案例。案件中,药店负责人承认,大量手写的“特药”处方,系从医药代表或在网上买到医院的门诊处方笺后伪造。调查发现,这些处方根本不是医院开具,医院早就没了手写处方笺。
医院和药店之间的处方信息长期不互通,成为外配处方的“盲区”。针对这一问题,《通知》明确,医保部门需定期组织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外配处方之间“对账”。尤其要重点加强对外配处方量多、金额较大或数据有异常波动的定点医药机构的政策指导和监督检查。
《通知》中,特别针对纸质处方的开具及备案有了明确规定。针对暂未上线电子处方中心的统筹地区,定点医疗机构和药店都应将参保人的纸质处方,有相应的留存备查,保存期限均不少于2年。医院定期汇总分析涉及参保人的外配处方情况,药店则需要将处方定期提交统筹地区医保部门检查。
国家医保局特别强调,今年年底前,医保外配处方专项治理中,医保部门需重点检查包括纸质处方使用量大的,单个处方开药剂量大的,单体定点医疗机构纸质处方开方多等现象。
打击骗保利器:电子处方
为了打击欺诈骗保行为,电子处方成为了这次《通知》中重点提到的一大“利器”。其中关键的一点就是“加快推进电子处方中心建设”。
国家医保局在《通知》中指出,在已上线医保电子处方中心的统筹地区,定点医疗机构应通过电子处方中心来提供处方外配服务,定点零售药店则应在通过该中心下载医疗机构的电子处方,来给病人开药。
全国范围的电子处方运行“基建”在去年完成了大半。去年1月,国家医保局和人社部印发通知,要求在2023年底前,各省份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电子处方中心,实现省域内“双通道”处方流转电子化。
随着门诊统筹的逐步推进,各地去年以来已逐步落地了电子处方中心的建设,纷纷开出了当地首张电子处方。截至今年5月底,我国31个省级医保部门依托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已完成省级医保电子处方中心部署及上线应用。东软集团、卫宁健康等头部医疗信息化企业纷纷拿下大单。
健识局了解到,去年以来,上海、江苏等地设置了从纸质处方到电子处方的过渡期,进行外配处方的规范化管理。纸质处方被电子处方替代的趋势明显。
在医保基金智能化监管的大趋势下,今年电子处方的应用还将进一步加大。国家医保局《通知》中要求,各地需抓紧部署应用医保电子处方中心功能,连通医保经办机构、定点医药机构,确保电子处方顺畅流转。
撰稿丨杨曦霞
编辑丨江芸 贾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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插图|视觉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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