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剑秋论形意拳与其他拳种之不同

张金形意 2024-11-03 03:22:39

一、身稳气平

每见习普通拳术者,辗转腾跃,时用足踢人,非不美观也。非不可谓为一种运动也,然不足以交手,何也?我劳人逸,我危人安也。夫两相交手时,两足犹巩不能稳立,宁有暇分其一足以踢人乎?苟踢而不中,其败也必矣,且二目瞿瞿静观敌之动以应可也,何为而腾跃以自劳乎?形意则无如此无益之举动。

二、拳法简捷

普通之拳术,其臂之动也,守为一着,攻为一着。若人攻我,则必先御之。形意则不然,攻即守,守即攻,一着而备二用。何以言之?曰,试论劈拳之拳式:设人以左拳攻我心口,无论其拳之高低如何,我但进步向其右旁,以右劈做劈拳之拳式,架住其臂,是我已自防矣;同时我但如此前进,我臂即斜刺擦其臂而前。苟其手不敏,必中我拳矣,此“守即攻”之谓也。苟其手而敏,则必将我拳加起外推,然我于是即乘其架推之势而抽回我拳,同时将拳渐下下沉,沉后变拳为掌,骤成劈拳,前推其身,彼欲防备不及矣,何也?

彼之架而推也,必用大力,势难一时收回,我则本借其力,而急欲攻之者也。我但作一圆圈,而彼已中我拳矣。我一臂攻之,而使其不暇自防,更无暇攻我,是不啻“攻即守”矣,形意拳术不诚灵便乎?

或曰:“崩拳甚直,恐无如此妙用”。应之曰:“崩拳已有二用。”苟敌攻我之拳而高也,则我拳自其拳下斜入,作上挑之力。当我拳斜入时,我身必进至敌之旁,则彼之拳我已躲过。我今在其拳下作上挑之力,同时又不废前击,则彼拳即欲下压我拳,必已不及;即及,亦不能竟压我拳,以我已预防也,而同时彼身已中我拳矣。苟敌攻我之拳而低也,则我拳自其拳上斜击,作下压之力。彼拳被我压下,则其臂之长不能及我身,而我拳自彼拳上擦过,已中其身矣。孰谓崩拳无二用乎?

三、养气壮志

此长处惟作内攻者始能得之,形意则内外攻兼有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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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金形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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