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阳山陈女士的8岁侄女,于2月26日在公园内被一名13岁男孩性侵,在报警后,当地称因陈某未满14周岁,无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因此不立案调查。
而陈某在学校的表现也是很差,妥妥老师眼中的坏学生。
在事件发生后,以家庭困难为由,赔偿2万,从而获得谅解书,这被拒绝了。
当地给出的理由虽然从法律层面看,似乎有理有据,可这问题终究是没有解决。放在成年人世界里,性侵都会以强奸罪入刑,至少都得好几年的牢狱之灾。
而13岁的男孩,竟以年龄就能逃脱法律的制裁,这明显是不合理的,也是对受害者的不尊重。
学校家长都知道这孩子是个问题了,家长就应该严加管教,只管生,不管养,总不能到了社会上让别人教,一旦犯了错,往往就落得个悲惨的结局,已经有多少的案例呈现在我们眼前了,又有多少父母真正汲取了教训呢?
与此同时,结合早些天河北邯郸初中生遇害一事,都是一些未成年人犯了事。
倘若都是以14岁为分界线,那这又会引发多少人效仿呢?反正有年龄作为自己的护身符,犯了法,也没有人可以奈何得了我,这样反而使得有些未成年越发的猖狂了,甚至是肆无忌惮,为所欲为了。
所以,未成年人保护法我认为确确实实应该予以修改了,它保护了加害者,伤害了受害者,无法体现出真正保护未成年的意义所在了。
如今的孩子,早已经不是像我们那一代人那样简单,接触了海量的信息后,心智成熟早,认知也全面了,如果还仅仅是以年龄来界定责任,显得有些偏颇。
因此,希望近来的案件能引起相关人士的重视,及时调整,切切实实地保护好应该给与保护的孩子,还他们一个健康安全的成长环境。
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