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白嫖!陕西,某大学生在网上认识一个女网友,提出花3600元来个私下交易。谁知,大学生与女网友完事后,他趁姑娘不注意,拿回了2600元。女网友报警后,大学生被抓后说:这钱本来就是他的,不承认自己抢劫。结果,法院判决让人大跌眼镜!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进入互联网时代的快速发展时期,网络社交成为一种流行趋势。眼花缭乱中,有人以为找到了缘分,感慨网络牵线能有真缘分。最近,陕西发生的这件事,把网络交友背后那些道德、金钱还有法律的纠缠,全给抖搂出来了。本案故事的主人公是个大学生小白,初出茅庐二十来岁的他本想着在大学里找到自己的一半,但是由于自己性格内向,心中期望的一场浪漫恋爱成为泡影。残酷的现实让他失去了自信,所以他就躲在网络世界里找安慰,盼着能在虚拟世界里找点温暖。就这样,小白有一天在网上碰到了 “女神”小芳,见到照片上年轻漂亮、高雅气质的形象,小白觉得她就是自己心中的理想对象。荷尔蒙冲动了,小白开始疯狂地追求网络那头的女神,没想到这“女神” 也是聊天的高手,话说得暧昧得很,结果小白被她牵走鼻子走,被她给拿捏了。但是,聊到尽头就是一场赤裸裸的交易,没有了什么爱情与浪漫,虚拟变成了现实。对于小白的线下见面的欲望,小芳也直截了当:“陪一晚,3600 元。”说实话,小白一时纠结了,但他从内心中感到了一种对爱情的侮辱,花钱买感情,这是亵渎感情,但是欲望让他难以控制自己的荷尔蒙冲动。小白,终于看清了现实,接受了这一次 “买卖”,心想只要自己得到了想要的爱情就行,然而小白的一个贪念让他锒铛入狱。这天,小白与小芳完成了线下交易,在小芳未穿衣服之际,小白把给小芳的3600元中的2600元就这样顺走了,想少损失点。结果,小芳立即报警,要用法律保护自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之规定,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本案中,犯罪嫌疑人小白的案件很快被移交到了法院,法官在庭审中指出,小白支付3600元以后,因为现金的特殊性,一旦交付之后,谁占有就是谁所有,所以3600元的所有权是小芳的。在小白完成了线下交易后,他利用小芳没有穿好衣服之际,明目张胆地顺走了2600元,这是符合以暴力手段强行夺回了事先支付的嫖资,这一行为已经触犯了抢劫罪的构成要件。最终,法院以抢劫罪判处小白有期徒刑两年,并处罚金3000元,对于被抢的3600元,法院则责令上缴国库。
小白的悲剧令人唏嘘,给所有人敲响了警钟,一个人价值观的缺失让人感到后怕,在校大学生本应该专注学业,用知识和才华创造美好的未来,却因为一时的冲动和欲望,走上了一条不归路。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让每一个年轻人都能健康成长,让校园永远充满阳光和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