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述】国企女职工,当初参加工作时是工人,后来在单位干的是出纳管理岗位,社保部门在退休前审查档案,说我档案中缺少干部聘用合同、工人转干部审批表、工资调整表工种一栏填的是“工人”或空白,最终以工人身份给我办理退休手续,合理吗?
【解答】从你反映的情况来看,工人身份,但实际上在单位干的是管理岗位,按理说退休时就应按现工作岗位来办理退休手续,企业女干部55周岁退休,企业女工人是50周岁办理退休。
社保部门给你按工人身份退休等于早退休了5年。不想早退休的同时,也说明你企业效益好,工资收入高;要是企业效益不好,工资都发不出来,大家都巴不得早点退休。
退休审核档案的作用就是看你是什么身份,企业女工人50周岁退休,企业女干部55周岁退休,退休政策就是这样规定的。
退休以档案材料为准,你档案材料中缺少干部聘用合同,而且你工资调整表填写的工种是工人,你没有任何文字材料能证明自己是企业干部,社保部门审核也只能按档案中工人身份来给你办理退休手续,没错。
你感觉与实际情况不一样,在企业干的管理工作,但按工人身份退休,有些想不开,觉得不合理,很委屈,这也是没办法的事,除非你能拿出证明自己是工人转干部的真凭实据来。
在企业工人转干部的情况很多,过去企业只要是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年富力强,并具有一定的组织和管理能力的工人,符合企业干部任职条件,就可以工代干、工人转干部。但这些人在档案中都有以工代干、工人转干部审批表或工人转干部的聘用合同,在工资调整表工种一栏一般都会写“以工代干”或“企业干部”字样,退休时这些档案材料都能证明自己的最终身份是企业干部。
所以说,档案材料很重要,像你在管理岗位上工作多年,最清楚自己工资调整表上填写的工种是什么,像以工代干的申请表,工人转干部的申请书,自己应早点主动向单位人事部门提出来,不要等到退休后才着急上火,为时已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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