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江门,女司机错把油门当刹车,直撞摩托车司机致死亡

菜琪齐 2022-05-31 16:41:43

“太吓人了,女司机把油门当刹车!”5月29日,广东江门,一辆白色小轿车刚经过一个路口后,突然越过双实线,并加速向迎面驶来的一辆摩托车撞去,事故发生后,群众立即报警求助。根据现场视频显示,白色小汽车当时撞上摩托车后,又与一辆小客车发生碰撞,才停下来的。

交警部门与救护车赶到现场处置后,救护人员立即对受伤严重的摩托车司机进行抢救,但不幸的是,摩托车司机在现场,经抢救无效后死亡。

事故发生后,大家都怀疑司机系酒驾或毒驾,不然司机不会看到有车迎面驶来时,不但不刹车,还要加速撞上去。

这一点,交警同志也想到了,经检测,现已排除女司机李某有酒驾、毒驾的可能性。也就是说,李某主观上是过失,并非故意的,这一点尤其重要,将影响本案的定性。

经司机李某供述,其在经过路口后,由于紧张,犯了一个致命的错误,误将油门当成刹车,而导致这起事故的发生。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来源:大象新闻)

事实上,司机将油门当刹车,确实是非常致命的失误,这种失误不仅仅危害的不仅仅是个人,同时还危害他人的生命与财产安全,因此大家务必要引以为戒,即在开车时,为了自己与他人的安全,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集中注意力,安全驾驶,以免发生严重的后果。

注意,由于李某的主观上系过失,因此其行为一般将以交通肇事罪追责。

《刑法》第133条规定,因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事故发生后具有逃逸情节的,需从重处罚;如因逃逸造成被害人死亡的,需加重处罚,处3-7年有期徒刑。

除了刑事责任以外,司机李某还需要为其行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1179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他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在司法实践中,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一般将以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来划分的。即如果被侵权一方有一定过错的,可减轻侵权侵权人的部分责任。

值得一提的是,司机李某不仅要赔偿摩托车司机家属,因事故造成小客车司机的损害,其亦需要予以经济赔偿。

最后,请大家务必要谨记,事故只有一秒,伤害伴随一生,与其事后忏悔,不如当初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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菜琪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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