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在本章阐述了顺应自然的施政之道。他认为,统治者若推崇伪诈巧智,人民就会互相欺骗,社会风气就会变得虚伪浮夸;统治者若推崇淳厚质朴,人民就会彼此友爱,社会风气才会和谐安定。
【本经】
古之善为道者,非以明民,将以愚之。民之难治,以其智多。故以智治国,国之贼;不以智治国,国之福。知此两者,亦稽式。常知稽式,是谓玄德。玄德深矣,远矣,与物反矣,然后乃至大顺。
【译文】
古时善于用道治国的人,不是要人民明智技巧,而是要人民质朴敦厚。人民之所以难治,是因为他们智巧诡诈太多的缘故。所以用智巧去治理国家,时国家的灾祸;不用智巧去治理国家,是国家的幸福。了解这两种治国方式的差别,而有所取舍,就是一种法则。长久的记住并实行这一法则,可以称为玄妙无上的“德”。这玄妙无上的“德”既深奥又久远,它和万事万物相反,可是依循它而行,却可顺合于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