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NBA的超级明星,球员们拥有一些特权和权力。一些超级明星球员有机会在合同期满后选择自己希望加入的球队,或者通过交易要求将自己交易到其他球队。他们通常在合同谈判中享有更多的话语权,可以争取更高的薪水和更好的合同条款。
但都能够得尝所愿吗?就如达米安·利拉德和詹姆斯·哈登的情况会拖入球员和球队之间的长期对峙,而且短期内没有解决方案的迹象。
利拉德想要前往迈阿密,而哈登想要前往快船。曾几何时,只有合同最后一年的球员——或者前一个赛季中途的,球队会提出一份团队名单,而不仅仅是他们要求被派去的一个特定地点。
以往的超级明星,例如安东尼-戴维斯来说,要求交易到湖人是一回事,因为他们有上限空间在赛季结束后直接签下他。保罗-乔治要求交易快船队是一回事,尽管他在俄克拉荷马城的合同还有几年的时间,但当时快船队非常积极地为他的服务多付钱,因为他会带上Kawhi Leonard一起来组建超级球队。
但现在不同,球队不喜欢另一个团队的报价,或者因为它认为如果等待可以做得更好,或者因为它只是不喜欢它。原因几乎无关紧要:重要的是球员有合同,但如果球队不按照交易要求的话,球员只能够不配合,不训练,似乎没有更好的办法。
在过去的几年里,有几位明星球员成功从他们想要退出的境地中挣扎出来,但很少有人像哈登和利拉德现在那样几乎没有影响力,没有任何进展。未来将如何走向,将会决定未来NBA球星(及其经纪人)考虑自己该如何去做的重要标杆了。